云铜集团一路崛起壮大的同时,邹韶禄本人也屡次获“全国劳模”、“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提名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可谓春风得意,风光无限。2007年8月,邹韶禄当选为十七大代表,政治生命再上新台阶。
在云铜人的眼中,邹韶禄是敢作敢为的闯将,对云铜的发展功不可没。
然而,转折突然到来。2008年1月17日,省检察院和省纪委对邹韶禄同时进行立案。
《云南法制报》的报道称,因其亲信余卫平的被抓,邹韶禄早成了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他四处活动,试图“保住”余卫平,回到家里,邹韶禄把所有暖风机打开却还冷得浑身发抖,甚至还有了自杀的念头。
来自云南检方的新闻稿称,检察院的干警从昆明市北郊金殿附近一饭店将正在吃饭的邹韶禄带到纪委接受审查。
落马缘由
是什么导致了云铜腐败窝案的发生?被称为“云铜救星”的邹韶禄缘何踏上受贿的不归路?
从公开披露的司法文书来看,邹韶禄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两个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是其“情人”——余卫平的老婆翟某(另案处理);一个是“得力干将”余卫平。
邹韶禄和余卫平都是红河州人,两人在云锡公司共事时,就走得很近。1996年,邹韶禄调到昆明后,也设法把余卫平和翟某调到了自己身边。而就在那年,邹韶禄和余卫平的老婆翟某“好上了”。
“重情重意”的邹韶禄不仅专门为她设置了云铜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一职,还对余卫平十分信任。为了让余卫平当上总经理,邹韶禄组织了3次民主推荐,但由于余卫平的口碑不好,都没有通过。
但余卫平却先后或同时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铜股份副董事长、明晨公司董事长、云铜稀贵董事长、云铜鸿泰董事长、云南铜业原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企业的领导职务。
云南检方的新闻稿称,翟某和余卫平仗着邹韶禄的关照,在集团内部飞扬跋扈,对其他副总的批示视而不见,甚至利用邹韶禄的庇护和自己的职权便利,大肆收受贿赂,挪用、贪污公款。
邹韶禄在上述论文中亦指出,同班同学、同乡、近亲,或者有特殊关系的,都不能同时在一个领导班子中任职。这些关系往往会模糊工作关系,放弃原则,失之制约和监督。
2007年11月28日,云南省纪委对余卫平采取“双规”措施。在余卫平如竹筒倒豆子般的检举揭发中,他供认了行贿人通过其行贿邹韶禄300余万元的事实和其所了解的邹韶禄的其他犯罪活动。
这使得邹韶禄涉嫌受贿的问题浮出了水面。2008年12月24日上午,邹韶禄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详细列出了邹韶禄18项具体的犯罪事实,大多数行贿企业是“为表达感激之情,向邹韶禄送了财物”。
其中最大的一次受贿是在云铜集团与昆明自更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于2003年5月,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郑自更送给的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2006年的9、10月间,又收受该集团董事长人民币800万元,合计人民币900万元。
“2003年是邹韶禄命运的一个分水岭。”马军告诉本报记者,在2003年以前的六七年间,邹韶禄都很注意自己的行为,那时也有很多人试图向他行贿,但他一直都在抵制。根据检方的指控,2003年前,邹韶禄并没有重大的犯罪行为,但在随后的4年里,却被指控受贿1900余万元。
辩护律师马军认为三方面的原因导致“邹韶禄滥用职权,放手大肆收受贿赂”。他告诉记者,客观方面是这些行贿企业曾得到邹韶禄的帮助,他们“吃水不忘挖井人,就会有回报性质的行贿”;其次,邹韶禄担任国企高管时间比较长,由于对高管疏于监督,导致邹韶禄一人独大;随着年龄增长,邹韶禄面临即将退休的事实,加上工资待遇偏低,亦会觉得失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