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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董事长“缺位”长达近6年

来源:上海青年报 时间:2012-06-22 17:14:23

  作为国内第一家公司制的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竟然被部分期货业内人士称为“奇特”。据记者了解,中金所成立近6年来,董事长一职长期“缺位”。多位法律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公司法,如果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应当设董事长一职。

  奇特现象:

  董事长一职长期“缺位”

  记者在中金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组织结构公开信息显示,其董事会成员包括副董事长张育军、董事朱玉辰、杨迈军、刘兴强、宋丽萍和张凡。据了解,中金所自2006年9月8日成立以来,在将近6年的时间内至今未有董事长。

  资深期货业内人士王先生坦言,中金所在成立过程中的一大创新之处是采取公司制,此前其他3家期货交易所采取的是会员制。而交易所既然采取了公司制,理应设董事长一职。

  另一位关注期货市场的研究人员则表示,目前中金所董事会的成员数量为6人,这使得董事会在实际运作中可能出现“尴尬”,即6个人的董事会一旦对重要事项表决出现3:3的结果,那么可能陷入僵局。

  “够格的人不来,想来的人不够格,真是一言难尽。”以上期货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此前有关中金所董事长人选曾经传出过多个版本的名单,最终却都成为“浮云”。不过,中金所董事长长期“缺位”对公司治理结构来说并不完善。

  法律专家:

  涉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彦炜表示,根据《公司法》,如果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应当设董事长一人。法律没有规定董事人数必须是单数,但一般实践中都会设置成单数,以免形成僵局。

  “中金所是国内期货交易所中第一家采取公司制的交易所,关键在于完善公司治理。”一家境外交易所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设立董事长一职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尤其公司制交易所在成立之初就应该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以董事长为首的董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应该互相制衡,董事长“缺位”可能使管理层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曾担任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综合组组长的张远忠博士也对记者表示,根据《公司法》规定,有董事会的公司一定要设董事长。多位法律专家指出,中金所的董事长长期“缺位”涉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自律报告:

  不谈自身董事长“缺位”

  据记者了解,中金所董事长长期“缺位”被期货业内各方关注。中金所在今年3月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1年度自律管理工作报告中表示“会员合规管理水平事关股指期货市场运行环境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高度重视各会员的合规管理,持续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帮助各会员深化理解股指期货各项监管措施、牢固掌握合规管理的工作方法与注意事项,显著提升会员合规意识,为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营造良好的秩序环境。”

  但是中金所的自律报告不包括董事长“缺位”的内容。一家期货公司的高管对记者抛出一连串的质疑:“既然是自律报告,中金所公司为什么不谈一下董事长‘缺位’?期货公司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那么公司制交易所不也应该在这方面改善吗?”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1年累计成交量为50,411,860手,累计成交额为437,658.55亿元,分别占全国市场的4.78%和31.83%,同比分别增长9.89%和6.56%。以上期货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按照股指期货去年手续费标准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来算,中金所去年在手续费上的进账约为43亿元,如此重要的公司竟然长期没有董事长令不少业内人士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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