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深度报道>

圆通报警查内鬼 客户信息仍在泄

来源:新闻晨报 时间:2013-10-23 09:57:50

  该负责人表示,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可操作性较差,而且未对快递企业做出相关的保密要求,也没有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只能靠企业自律。

  [记者手记]

  信息监管再也不能失之于软

  晨报记者倪冬

  没有想到,几分钟前,当你带着信任的目光,数着钱支付快递费时,你的信息在几分钟后就被堂而皇之地出卖;更没有想到,在晨报曝光圆通快递百万客户信息被实时兜售的消息后,又冒出来一个“单号7”网站,依然兜售客户信息。

  如此有恃无恐,带给我的早已不是惊愕,而是毛骨悚然。这说明,出卖公民信息者早已不将监管放在眼里,或者认为监管形同虚设。

  更不敢想象,这些详细的个人信息在被不法分子泄露出去后,可能产生的“害命”后果。

  凭借准确的信息,冒充快递,入室抢劫、强奸、谋杀……这其中的隐忧与漏洞令人不寒而栗,令人不敢多想,更不敢在报纸上过多展开。

  实际上,大量客户信息从快递公司泄露、贩卖,已非一日一时之事,且屡屡被媒体曝光,只不过这次圆通快递百万客户信息被实时兜售的事实,实在太过令人触目惊心。

  按照这个逻辑,快递信息的被兜售无异于图财害命。如此,快递公司、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这些年又为何无动于衷?

  对于那些泄露客户信息的快递公司,我相信,消费者会用脚进行投票。但是,如果这种漏洞不是圆通快递一家的漏洞,而是整个行业的漏洞,消费者又该如何选择?作为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是否需要承担长期以来监管失察的责任?

  面对快递信息的兜售,成为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忧,成为整个城市公共安全的一大漏洞之时,我们的相关部门早该到了重拳出击的时候,工商、消协、公安、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我们的相关条例,更需随着信息时代的变化不断升级,不能再将希望寄托于一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事实证明,当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泄密势必无休无止。

作者:李东华 邬林桦  责任编辑:杨鹏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