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力争用10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早报记者 杨深来 图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防治大气污染近三个月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终于出炉。
9月12日,国务院全文发布上述《行动计划》,确定了大气环境治理的“目标”,即经过五年时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并且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细化到具体指标,《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行动计划》编制的参与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行动计划》是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里最有力度的一个计划,五年内实现目标有一定难度,但基本可以实现。
《行动计划》编制的另一参与者、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与2012年10月印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十二五”规划)不同的是,“十二五”规划是跨届政府的规划,《行动计划》是以一届政府为特点的计划,是以政府责任制形式更加落实的大气治理方案,本届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年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十条措施,这被视为《行动计划》的大框架。据新华社报道,《行动计划》编制耗时近一年,修改几十稿。
环保部一位不愿具名人士称,《行动计划》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也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而不仅仅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指标上的协调。
“(这个计划)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比较慎重、比较谨慎,最重要的还是要完善好,颁布后起到应有的作用。”柴发合说。
“提标、提速、扩围”
参与《行动计划》制定的多位专家表示,《行动计划》是对“十二五”大气治理各项指标的全面提升和细化。
《行动计划》确定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十条具体措施。
王金南用“提标”、“提速”和“扩围”总结了《行动计划》的亮点。
根据《行动计划》,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而在“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区域的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要求下降10%和5%,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6%,仅要求其他城市群将其作为预期性指标。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是这份计划35个小标题中篇幅最长的之一。《行动计划》要求,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王金南指出,“提速”的理念表现在多方面,包括大气治理的工作进程,如汽油的提标。
按照《行动计划》,要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除了要提升燃油品质,为了应对一个重要污染源——汽车尾气排放污染,《行动计划》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
新华社昨日援引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的话称,“移动源”污染防治的提法,意味着除了机动车以外,所有的内燃机,只要排放污染,都将纳入管控对象。“也就是对非道路行驶的工程机械、船舶等都要提出要求。这部分的减排潜力其实是相当大的,也是今后一个重要的方向。”
“提标”、“提速”还表现在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淘汰上。2015年将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扩围”则表现在大气治理的范围上,“十二五”规划主要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13个重点区域,王金南指出,《行动计划》即针对重点区域,也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提出了具体要求。
与国务院签订责任书
牵连甚广的《行动计划》最关键的还是最终的执行力和效果。
《行动计划》明确了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初考核上年度治理情况;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
国务院将把可吸入颗粒物或PM2.5作为约束性指标,构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领导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华社昨日援引环保部污防司副司长汪键的话说,“对于那些没有通过考核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将会同组织部门和监察部门约谈省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人,予以督促。”
“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重大突破,首次提出组织部门参与考核的要求。”汪键介绍,考核结果作为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