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入市的房山区长阳镇6号居住用地首次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挂牌方式,明确定位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房屋销售均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2500元。挂牌竞价从5月6日开始,挂牌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开发商对此反应较为冷淡,截至5月14日,该地块仅收到一份竞买报价单。
事实上,限价出让在北京土地市场并不陌生。熟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人士不难想到4年前的地王——广渠路36号。2006年12月,首开集团和北京城建联合中标朝阳区广渠路36号地,中标价为26亿元。照此计算,楼面价仅为5647元/平方米。业内人士认为,联合竞标体之所以能成功打败众多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很重要的因素是两家房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述“意向销售价格9500元/平方米”,这极大地迎合了当时抑制高房价的气氛。2008年11月22日,当该地块项目以“首城国际中心”名义销售时,价格却不是承诺的“意向销售9500元每平方米”,而是均价为13000元每平方米,随后更一路飙升至约3万元每平方米。
“你看到广渠路地块的开发商因为没有实行当年的限价方案而受到处罚吗?”王君表示,该地块开发商是否违约的责任事实上难以追究。开发企业未履行拿地合约中的限价计划损害了意向购房人的利益,但开发企业是与国土部门而非购房人签订的限价意向合同,购房人诉求无据。回头来看,现在推出的“一限两竞”,理应吸取上述教训,更好地保障政策实际效果,并对开发商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