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诸多开发商认为招拍挂制度存在催生地王、暗设门槛等负面因素,但与原来的协议出让相比,招拍挂制度在公平性上的进步显而易见,应当是土地出让的主流方式。但招拍挂改革陷入了保障公平与抑制地价难完美兼顾的两难境况。不管“综合评标”、限价出让等方式是否真能遏制地价,会不会影响公平竞争成为开发商们的最大担忧。
加大土地供应 完善出让制度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招拍挂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抑制地价疯涨。地价降了房价就一定会降吗?
“一线城市的不少在售楼盘均价在两三万元每平方米,但这些楼盘的地都是好几年前拿的,当时楼面价都只有几千元,能说目前的房价是地价推高的吗?”一位开发商说,高地价必然催生高房价,但低地价未必换来低房价。对于控制房价来说,恐怕不能只在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身上寄予太多希望。
一些专家认为,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并不是房地产调控的关键。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说,“价高者得”的招拍挂与“分高者进”的高考制度一样,虽有缺陷,但不是坏制度。
上海一地产商有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所有的土地由地方政府收储后进行拍卖,在招拍挂制度出台之前是谁有关系谁就能搞到土地。目前的改革重点还应该是完善招拍挂制度,规范土地出让市场,消除招拍挂的猫腻。“比如有的开发商可以做一级开发,他们会在成本上做手脚,原本是6亿元的成本做账到8亿元。在土地出让时,一级开发商凭空就比竞争者多了2亿元的资金优势。”
一位常年在二三线城市拿地的开发商人士介绍,2007年,他听闻某南方县级市一核心地段拟公开拍卖一块商业用地,连忙组织人手与当地政府联系并查询相关资料。忙活一通后,他郁闷地发现并没有任何出让信息,当地国土部门也拒绝反馈。但半年后,他惊讶地发现,这一地块成功出售给了当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开发商。原来当地政府“把拍卖信息在办公楼门口贴了两天,谁能看得到?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渠道发布消息!”
某香港上市开发企业的负责人说,为确保目标对象拿地,一些被“说服”的政府工作人员甚至亲自“劝退”那些实力强大的开发商,许以其他地区地块优势竞买等承诺,而开发企业为了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也只能识趣让路。
“我们还是希望公平竞争,不要搞暗箱操作,比综合实力,而不是某一方面。”上述参与上海闵庄地块竞标的开发商认为,土地招拍挂应保持价高者得的大方向不变,适当降低标价权重。同时,放开土地供应量。在这样的前提下,招拍挂才不会助推房价。
“为什么重庆的房价一直上不去,温州炒房团不愿意去重庆炒房,因为重庆的土地供应量非常大。”温州一名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王君也认为,招拍挂只是土地交易的载体和形式,它承担不了房价上涨这一综合现象的过多责任,而土地供给有限造成的供需矛盾,才是地价层层上涨的更深层原因。
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已成各地共识。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2010年的住房用地拟供应量为184749公顷。该数据为2009年全国住房实际供地76461公顷的近3倍,比前5年平均年度实际供应量54650公顷大幅增加。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总量80431公顷,占三类住房用地总量的56.54%,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供地总量。
王君透露,由于近两年闲置土地清理取得了不少成效,北京今年供应土地可达到3000公顷左右,仅以楼面地价1万元每平方米计算,则需要高达3000亿元资金,而目前北京市开发商手中短期内能用于拿地的资金估计不足千亿,这一供地计划足以将现有的拿地资金“吸干”。这恐怕才是促进未来土地市场变局的最主要因素。
限价出让试水 待解现实尴尬
除了“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土地出让方式也开始试水。前者是指采取不举牌不竞拍,不设底价,开发商一次性竞价成交的方式,后者为“向下竞房价,向上竞地价”的方式。
北京的土地新规就提出,将试点“一限两竞”土地竞买方式,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土地竞买方式。
“这种方式有助于避免房价过快上涨,开发商在竞地过程中会留存一定利润空间,并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武汉天下置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陈潜锋认为。但也有开发商质疑“一限两竞”的推广空间,在他们眼里,这和保障性住房中的限价房差别不大,将导致开发商考虑反向利润,从节约成本上下工夫,不会关注高级住宅的开发,只求把房子建好能住能卖就行,并可能导致开发商片面追求低成本,降低建筑质量、环境及小区功能建设上的投入,扼杀利润成长空间。
在现实推广中,限价出让也遭遇了一系列尴尬。4月27日,北京市暂停热点区域高价地交易之后的首宗居住用地——房山区窦店镇一居住地块“流拍”,原因是现场拍卖价折合楼面价为每平方米4718元,高于拍卖前设定的楼面价上限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