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红棉律师事务所梁伟生律师则表示,“在消费者与银行间发生的房屋贷款行为中,绝大部分消费者都可以列为‘弱势群体’,银行是‘强势群体’。消费者当然希望能够快点拿到贷款去建立自己的安乐窝,加上绝大部分消费者本身又不是一些专业金融人士,不懂得太多贷款合同的术语与表达等。”
“见到贷款只能签,不签的话贷款想拿也拿不到。如果消费者想弄清楚合同里面究竟哪些有利于自己,哪些不利于自己,最好但也很麻烦的方法,就是把每家银行的贷款合同进行比较,找出最适合自己的。显然这种方法并不容易操作,一般只能采取接受的办法。”梁律师表示。
同时,他还建议,“国家政策变化银行跟着变化这是非常合理的,这里面涉及到社会金融的稳定开展。如果消费者在贷款中想有讨价还价的机会,可以选择一些中小银行进行贷款,因为他们一般没太多客户;大银行等则不愁做,肯定会处于强势。”
其实,现在银行如要对客户进行利率调整大概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次年1月1日起调整,二是以贷款合同签订日为准,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调整。
有银行个贷经理则认为,“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的情况下,谁也别想逃。但如果在国家政策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若利率预期上调,可以选择以贷款合同签订日为准,这样相对执行的时间会推迟;反之,利率下降则选择次年开始调整,尽快享受优惠。不过只是从短期而言,正所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客户提前还贷之心“蠢蠢欲动”
农行深圳一支行行长向记者表示,“自中行存量房公告出来后,有很多客户都咨询提前还款的事情,希望能躲就躲。但我基本上都建议客户,如果手头上有充裕的资金当然是可以选择提前还款,确实能省下不少利息。”
“但其实许多银行在合同里面并没有明确约定贷款的优惠期限,一般情况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约定,银行是不会随便采取措施调整贷款优惠的。毕竟像我们这些国有大行,涉及如此之多的贷款客户,如果没有任何说明等就随便更改,绝对是有损我们自身的声誉。”该行长表示。
同时,也有房地产中介与按揭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提前还贷一定要量力而行,虽然如果利率真的要提高,贷款成本也要付出较多的数额,但如果仅仅为了能够尽量多省钱,而不顾自身的经济状况而提前还贷则是非常危险。”
另外,如果市民真的要提前还款,其实额外支出并不会很高,绝大部分银行规定在一年后提前还款都可以免收手续费。不过,最后还是建议在综合自身经济实力后,再做相关贷款安排才是明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