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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国企的钱“买”国企 南京江宇集团被私吞

来源:世界企业家 时间:2009-08-12 20:55:41

  “而且,正是杨友林本人,一手策划组建了江宇系公司作为其牟利平台,并利用手中权力,为江宇系公司大量输送利益。”杨海在举报材料说。

  杨友林在江宇集团的发家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江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的两个情况尤为引人关注:

  其一,杨友林调任江宁建设局长后,提出要将国有市政公司变更为建设局的下属企业,为此不惜核销了该公司2000多万元的应收账款。

  其二,记者在采访时曾问江浩:“你们投资创办私营公司,有风险吗?”

  “没风险。当时建设局在主抓老城区改造工程,工程多得做不完。我们这种公司,只要给工程做,就不怕。”江浩答道。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江宇集团急剧膨胀的速度的确令人吃惊。2002年纯利润仅100余万元的江宇系公司,至2007年已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至少超过3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桥梁、建筑、建材、运输、房地产、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园林景观、餐饮娱乐、烟酒销售等几乎一切与市政建设、城市发展有关的生产、服务领域的多元化企业集团。

  “你用任何一种商业理论都很难解释这种奇迹般的发展。它的人才队伍在哪里?它的竞争优势是什么?为什么它能在江宁如此众多的行业无往不胜?江宇集团包藏了太多秘密。”当地一位商界人士意味深长地说。

  为核实相关情况,记者曾致电杨友林。杨友林回答:“我作为当事人不好回答。你们去问区里。”

  江宁区纪委则答复说,纪委部门目前并未对杨友林进行立案调查。

  然而根据本报记者掌握的确切情况,江苏省纪委、南京市纪委早在今年年初,即已展开对该案的外围调查。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首席律师陈惊天认为,江宇集团股东被指涉罪事件,已经把一个基层改制企业的众多疑点曝光在公众面前,相信无论是出于对企业负责、对在任官员负责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实名举报人负责、对公众知情权负责的考虑,当地纪检、检察、公安机关最终都将查明真相,秉公处置。。(世界企业家    望东方周刊   经济参考报 陈伟 东方早报 李克诚 )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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