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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亲友股东团疑涉偷税 搭便车共同致富

来源:网易 时间:2012-07-05 09:39:39

  地税局越权同意延缴

  创业板集体造富的神话,或将在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再次上演。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陈炽昌在公司即将迈进资本市场大门之际,不忘家属、同学、老友,拉9名自然人入伙一同“致富”。不过,这位豪爽仗义的董事长似乎忽略了一件事,带着亲友实现致富美梦虽是好事,但也应该遵守相关税收法纪。

  《金证券》注意到,2010年,全通教育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自然人股东尚未缴纳的税款金额总计492万元,相关股东向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延迟缴纳。但广东省税务局相关人士向《金证券》记者严正指出:“因为企业上市而延迟缴纳个税,并不符合征管法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亲友团共同致富“搭便车”

  6月21日晚间,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其IPO招股书,拟发行2000万股登陆创业板,保荐人为民生证券。从2005年成立到2012年闯关创业板,全通教育仅用了7年时间。而公司立意资本市场的时间则更早些,2010年8月25日,全通教育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就在全通教育改制前夜,公司上演了一次股权突击事件。短短一个月内,未满40岁的董事长陈炽昌拉来9名亲友入股。

  2010年7月5日,全通教育的前身全通有限,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了王海芳、陈文彬、肖杰、刘慷、丁钧分等五位自然人股东,以上五位自然人分别出资100万元获得了5%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也为100万元,即其出资成本为每股1元。

  2010年7月21日,陈炽昌将其持有的全通有限35%的出资转让给新进股东中山市优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教投资)、林小雅、万坚军、汪凌、周卫,其中:向林小雅转让的出资比例为5%;向万坚军、汪凌、周卫分别转让4%的出资。转让价格同样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价1元。

  能抢在整体变更前,精准地以低价入股,9位自然人是何来历?

  对此,全通教育仅在招股书中简单提到:“增资股东均为控股股东陈炽昌多年共同创业和互相帮助的同学和创业伙伴”。《金证券》在查阅招股书之后发现,第一批入股的5位自然人中,王海芳在公司担任监事职务外,其他四人均不在公司任职。而第二批入股的4名自然人中,林小雅是董事长陈炽昌的妻子,万坚军、汪凌、周卫分别在公司担任副总职务。

  以家校互动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全通教育,早早被冠上了“家教股”的概念。参照创业板平均40倍的发行市盈率计算,全通教育发行价有望达到19.5元/股。届时,上述9名自然人股东中持股最少的,身价也将超过4000万元,而董事长陈炽昌的持股市值更有望超过4亿元。

  如果全通教育顺利上市,9位亲友团成员从2010年“白菜价”入股到跃升为千万富豪,短短两年时间,收益率超过40倍。

  地税证明暴露“偷税”疑团

  集体致富美梦近在咫尺,谁料税务部门的一纸“未纳税”说明,引起轩然大波。

  2012年2月24日,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确认陈炽昌等10名自然人股东已就2010年股改事项申报备案,相关个人所得税纳入征收管理。这一张突兀的地税局证明,更是牵出了巨额的欠税事件。

  据悉,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自然人股东尚未缴纳的税款金额总计492.00万元,相关股东已就上述税款事项向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延迟缴纳。

  “股改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从其投资的非上市公司分得的税后利润,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款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按月申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税务专家江希和坦言。

  为何全通教育股改中涉及的492万元个税却能够“延迟缴纳”?

  《金证券》记者联系到广东省地税局人士,该人士明确表示:“延迟缴纳,纳税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纳税人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但是,个人所得税延迟缴纳都不在这两种情况内。这一点,在《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上都有明确规定。”

  那么,全通教育是如何绕过税收法规,至今仍欠着492万元的税款?

  《金证券》记者联系到全通教育董秘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委婉表示:“公司相关信息已经按照证监会要求在招股书中披露,一切以招股书内容为主,不会对媒体问题做另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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