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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又多“霸占”欣阳广场 300业主堕入返租陷阱

来源:财视网 时间:2009-07-31 11:42:00
欣阳广场好又多超市

   【《商界》重庆专稿/记者 文海军 钱磊 实习记者 候旭欣】7月重庆,骄阳似火,热得好似一个火炉。罗联春手拿破旧的编织袋,颤颤巍巍地走在街角,尽管年逾八旬,却只得倚靠拾破烂维生。

    老人本来有一个8平米商铺,就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欣阳广场“好又多超市”,那是用他小儿子死亡抚恤金买下的,本想用来养老,现在成了致命的痛楚,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商铺。一样命运的,还有欣阳广场300多名小业主:“好又多超市霸占了我们的商铺!”

    诡异的秘密合同

零风险投资的诱惑

    欣阳广场集住宅、商业、写字楼、超市为一体,曾经是重庆十年前的商圈地标,附近有沙坪坝小学、南开中学、重庆大学等,广场共32层,负3楼、负2楼为车库,负1楼就是“好又多超市”。   

    开发商重庆欣阳房地产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新加坡欣阳跨国集团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由于自身管理不善,如今已出现资金链断裂、陷入了重重诉讼之中。

    欣阳广场2001年建成后,欣阳公司与成都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房租租赁合同:负一楼11500平米,租期20年、年保底租金是224元/平米,开业后每年按2%的提成逐年增加。合同是秘密签订的,双方约定不得对外透露。

    2004年初,欣阳公司资金紧缺,将已出租的负一楼商铺分零出售,“好又多”却“意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铺天盖地的宣传吸引众多投资者,从2004年到4月—12月,约300名业主分批次购得负一层总计8000平米的商铺,约定每年按商铺销售总价10%为年租金(按月支付)返还,业主每月可得到100余元/平米租金。

  欣阳公司与好又多签订的那份秘密合同,早埋下了一枚隐形炸弹。

  欣阳集团进军重庆房地产后,先后开发了欣阳小区、欣阳广场,还引入了肯德基、上海音乐龙等知名商家,业主们也如愿领到了商铺的租金。

  可惜好景不长!2008年3月,欣阳公司陷入债务纠纷,常常不能按时支付租金,300名业主无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2008年6月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欣阳开发商一次性赔偿我们两年的租金,但是他们没有现金支付给我们,在法庭的调解下,我们扣押了欣阳公司的物产。”业主赏强说。

  “我们和欣阳公司解除合同,是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哪没料到欣阳之前竟然与好又多签了合同,要是想到这中间有这么大的差价…..”在法庭上,熊女士等才首次看见了那份要命的秘密合同。

  霸王函后的靠山

  2008年7月,法院调解书下达后不久,好又多先后发出两张函。

  在给业主的函上,好又多称:“先前与欣阳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认欣阳为“房东”,你们(业主)没权向我(好又多)要房租;在给欣阳公司的函上,则称:“欣阳已经和业主接解除了租赁关系,房屋产权已经不是欣阳的。”

  凭着两张霸王“函”,好又多超市再也没付一分钱租金,既没付给欣阳公司,也没有付给业主,从2008年6月至今,累计拖欠房租达700万元。

  “欣阳公司始终在逃避,当初既然作为转租方,就应该主动和我们一起处理与好又多的关系,现在他们前怕狼后怕虎,不敢履行自己的权利;好友多又以沃尔玛收购了自己为理由,拒绝和我们谈租金的问题,导致我们300名业主11个月未收到一分租金”。赏强称。

  “我们知道好又多被沃尔玛收购了,但是收购的只是一定的股权,并非全部收购,现在是好又多租了我们的房子,不能就这样把所有事情全部推给沃尔玛,我们不认沃尔玛,只找好又多!”

  每次找好又多谈判,店长就推却责任,辩称好又多已被沃尔玛收购,要谈只有找沃尔玛,赏强与业主代表跑了20余趟,屡屡无功而返。

  沃尔玛中国区副总裁傅希孟称,计划在重庆新开5家店面,每家新店面积均超过一万平方米的,投资总额将达1690万美元,而其中一店就在沙坪坝区凤天路。也就是说,沃尔玛如果不在沙坪坝区开店,将会间接丢掉1000人的就业岗位,还有每年上缴的巨额税费。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官员也在承受某种压力。

  蹊跷的法院判决

法院驳回业主诉讼

  《商界》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好又多超市自营面积4000平米,其余8000平米已经分租,租金每月500元—800/平米。

  “堆头陈列每平米10天可卖到800元,一个月就是2400元,我们好几个当时都想租,可最后都排不上了,想占的人太多了。”对于当时的犹豫,一位女老板很是后悔。

  欣阳广场地段位置佳,人气旺,好又多拒付业主租金,却拿着商铺赚取高额利润。2007年,好又多营业额达2.3亿,利润按每年10%递增,根本不可能存在资金困难,2008年6月,300名业主在各方求援无果后,向沙坪坝区法院递交了诉状。

  业主们认为,欣阳开发公司和好又多超市签订的合同属于隐蔽合同,且双方也一直未公开,作为房产所有人的业主对这份合同一直不知情,破坏了公开的原则,而欣阳公司签的这份合同付出了高额的成本,是不公正不公平的,所以它不具备合法性。同时好又多长达11个月未交租金,属于非法占用,要求好又多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滞纳金,继续占用房屋以每月2888元支付占用费。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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