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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王府井亿元亏损幕后: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法人 时间:2010-12-06 10:02:25

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黄国培的压力由此大了几倍。其他股东撤走要抽走资金,由于该项目在银行仍有将近一个亿的贷款,每年又要支付给小业主将近500万元的返租,这样算下来,每年黄国培的固定支出——返还银行利息和小业主返租便有2000万元。南宁王府井停业期间,每年只支付1200万元租金,除去项目其他商铺出租能得到的每年300万元租金,黄国培一年有将近500万的缺口。

“华星时代广场的市场评估价格有数个亿,我的负债只有一个亿,拿着这么一个‘金饭碗’,银行连贷款都不敢给我放,因为他们知道,我还不起利息。”谈到这里,黄国培一脸苦笑,“这也许是很多人无法想象的,一个身价上亿的老板,有时候开车出门甚至加不起油。”

多年积累下来的关系在关键时候帮了他,几个做生意的老朋友对黄国培的遭遇感到不平,纷纷帮黄国培分担起了压力。由王府井发起的一场国有上市公司和民企之间的“拉锯战”也就此展开。

在这场“拉锯战”中,王府井的强者嘴脸一览无余,据黄国培回忆,他和王府井前前后后进行了多次商谈,王府井方面甚至明确告诉黄国培,“王府井不会再做了,你不提出解约那就拖吧,王府井每年一千二百万是完全能够付给你的”。在双方来往的信函中,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内容——“我公司(王府井)正式函告贵公司(桂建公司),我公司拟对租赁场地进行分租、转租(合同约定不允许分租、转租)……请贵公司于收到此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未在约定时限内回复,将被视为已接受我公司的调整要求。”

在黄国培看来,王府井的意图十分明显,“王府井很清楚我的现状,所以它的战略便是拖死桂建公司,让我们主动提出解约。作为一个国有的上市公司,每年1200万元完全是个小数目,反正这些钱都是国有资产和股民的钱,而桂建公司的每分钱都是我辛辛苦苦赚到的,一家民企也就此会被其活活搞死。”

法院判决王府井违约

多次协商无果后,2010年4月,黄国培一纸诉状将南宁王府井和王府井集团告上了法庭。桂建公司提出,当时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用租赁物设立大型商业项目,由租赁方开展经营活动,而南宁王府井的停业整顿不仅停止了项目的经营,还使租金的给付没有了依据,已经构成违约,要求南宁王府井继续履行合同恢复营业,并赔偿经济损失共2000多万元。

11月15日,判决书下达到了当事双方。南宁市中院一审判决,王府井的停业空置行为已违反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被告南宁王府井赔偿桂建公司2008年2月至2010年经济损失2375万元,被告北京王府井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桂建公司提出的要求南宁王府井履行合同开业经营、由王府井承担返租小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由王府井承担桂建公司律师费等诉求予以驳回。

对此,黄国培表示,由于南宁中院并未支持桂建公司的其他几项诉求,桂建公司拟二审继续上诉,要求王府井履行合同约定,并赔偿返租小业主损失及律师费。

王府井法务事务室主任张廷俊则表示,王府井对法院判决不服,王府井方面已经准备继续上诉。南宁王府井代理律师许红提出,王府井的停业行为并不构成违约,且法院判定的补偿依据也不科学。

判决书下达后,一些法学专家也表示了对“王府井违约案”的关注。11月21日,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陈卫东、吴宏伟、冯军在内的四位法学家就“王府井违约案”进行了研讨,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四位专家纷纷指出,双方签订的为具有互利合作关系性质的租赁合同,开业经营是南宁王府井应当履行的责任,王府井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对桂建公司要求南宁王府井开业经营,赔偿返租小业主损失以及承担律师费的诉求予以支持。

“根据相关证据和论证,南宁中院对于南宁王府井违约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且原告方关于要求南宁王府井开业、赔偿小业主损失以及律师费用的诉讼请求具备合理性,南宁法院应予以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表示。

王府井:会计很谨慎

究竟王府井是否会重新开业,这无疑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桂建公司认为,因王府井停业,造成无法计算租金,构成违约。如果南宁王府井开业,那么便不存在违约。王府井方面表示,王府井仍未放弃南宁市场,在停业的三年中,一直在筹划重新开业。“三年来我们都在和黄国培协商,但由于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一直无法开业。如今双方闹到这个地步,王府井将不再考虑与桂建公司通过协商来合作经营。本来打算在今年年底开业,现在来看不得不拖一拖。”张廷俊说。

这种说法让黄国培觉得很荒唐,“他们(王府井)开业经营是他们的事情,因为和我协商不好就不开业了?荒唐!”

对于《法人》记者提出的问题——既然有尽快开业的打算,为何会在2007年年报中预提出7200万元作为支付保底租金(一年保底租金1200万元,预提出的钱足够支付6年),王府井方面给出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答案:“会计在预算这笔钱的时候比较谨慎。”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一个答案,不得不说王府井财大气粗。而如今摆在王府井面前的问题是——按照南宁中院的一审判决,如王府井继续停业空置,每年将最少支付2500万元的租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在研讨会中曾指出,王府井被判违约,桂建公司便拥有了法定的解除合同权,并可要求王府井一并赔偿合同剩余8年多的租金。

这在“不差钱”的王府井看来,似乎有些不以为然。王府井相关人员明确表示,王府井并没有对诉讼可能导致的风险和亏损进行过具体的计算和衡量,这主要出于对二审继续上诉的信心,以及只要继续经营,便不构成违约的结论。然而,王府井真的敢重回南宁么?这在黄国培看来是不可能的,“由于前几年糟糕的经营,南宁市场对于王府井失去了信心,重新开业的下场只有一个,便是再次增加亏损。王府井绝对不会重新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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