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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借款达20亿:兰光科技遭证监会重罚调查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09-01-09 21:51:26

  来自中国证监会的297万罚单,对S*ST兰光来说并不感到意外。作为上市公司,长期不按规定披露累计高达20亿的大股东借款及担保事项,视投资者利益为无物,这个惩罚迟早都会来临。

  而证监会开出的重罚单背后,S*ST兰光诸多痼疾也逐渐浮出水面。日前,因被处罚后选择离职的兰光副总经理、监事郑维嘉向记者独家披露了更多的鲜为人知的内幕。

  S*ST兰光遭重罚

  这是郑维嘉在兰光度过的第22年工作生涯,只有中专文凭,却从兰光集团的底层销售人员一直干到上市公司的副总经理、监事。“我对兰光是有很深感情的,现在兰光多呆一天则是痛心一天。”一脸倦容的郑维嘉说这话时还带着怒气。曾经打算要在这干到退休的他,没想到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离开兰光。

  作为甘肃省在深圳特区的窗口企业——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兰光科技”,股票代码为000981)是以开发、生产、销售高科技电子产品为主,产学研相结合、技工贸为一体的国内上市公司;曾被国家科技部在2000年认定为首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为甘肃省国资委管理。

  记者来到深圳福田区振华路的兰光大厦18楼后,郑维嘉也正在18楼办理他的离职手续。历任ST兰光副总经理、监事的郑维嘉此次也在证监会的处罚名单之列,被罚款20万元,认定市场禁入5年。处罚公告出来后郑维嘉选择了自动申请离职。

  2008年12月29日这天下午,S*ST兰光的董事会秘书李笛鸣正在筹备召开董事会换届会议,因“人手不够,忙得不可开交”而匆匆挂断了记者电话。

  此前的12月19日,S*ST兰光因长期、多次不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款与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收到中国证监会开出的《行政处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S*ST的致歉公告,2005至2006年间,S*ST兰光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给控股股东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兰光集团借款、担保贷款累计高达20亿,数十笔已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中国证监会根据情节轻重,对S*S T兰光以及16名高管开出罚单,罚款金额总计297万元。此外,证监会认定兰光科技前董事长路有志为永久市场禁入者,同时遭市场禁入的还有董事王兴志、李伟、李济朝、李亦农等8人,禁入期限为5-10年不等。

  20亿违规资金幕后

  对于此次被罚款,郑维嘉称是“罪有应得”。因为正是这些企业的违规行为,让S*ST兰光以及他自己落到现在这一步。

  在2006年股权分置没有改革之前,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资本市场是常有的事。

  而大股东占款就像一个痼疾,让S*ST兰光的股改停滞,让重组方来了又走。

  经有关监管部门的查处,S*ST兰光有累计20亿之多的大股东以及关联方违规占款和担保资金未按规定披露。后遗症则是,大股东所占用的4.63亿元也成为S*ST兰光背上的债务。按照现任董秘李笛鸣的说法是,“大股东已经完全没有能力返还这笔占用的资金。”

  资料显示,S*ST兰光成立于1998年,于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母公司为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下称“兰光经发”)。而兰光集团则通过全资持有的子公司兰光经发,间接持有S*ST兰光8110万股,占S*ST兰光总股本的50.37%。1983年,甘肃省投资110万在深圳特区创建了一家窗口企业,这便是兰光集团,目前为甘肃国资委100%全资拥有。S*ST兰光多项违规借款和担保的对象,正是兰光经发和兰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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