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延锋 青州报道
从“维权领袖”到“职工公敌”,这是李霞从2004年至今的角色转变。
李霞目前的身份,是青州市百货大楼的实际控制人,这座大楼正面临着激烈的控制权之争。
青州市百货大楼曾被包括李霞在内的38名职工共同拥有,而后其控制权被转移到李霞等4人控股的公司。该过程让李霞从百货大楼的营业员变成了企业老总,也让她从“维权领袖”变身为“职工公敌”。
本月16日,青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文件,决定撤销青州市世泰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世泰商贸”,即前述李霞等4人控股的公司)对青州市百货大楼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这已经是青州市房管局第三次下发该决定,这让李霞对百货大楼的控制权面临考验,也让她面临再一次角色变迁的可能。
那么,李霞是如何从一个“维权领袖”蜕变为“职工公敌”的?其被人指责侵吞百货大楼资产是否属实?这给其他公司的内部治理又会带来怎样的启示?经济导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争端溯源
25日,导报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心的青州市百货大楼。该大楼已经改为电脑城,熙熙攘攘的人流说明这里仍是青州市最热闹的商业中心之一。
青州市百货大楼目前登记在世泰商贸名下,世泰商贸由李霞绝对控股。
对于李霞来说,最近有些不顺。因为就在16日,青州市房管局下发文件,决定撤销世泰商贸对青州市百货大楼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州市房管局这一决定的依据何在?这就不得不提及青州市百货大楼正面临的控制权争夺。
青州市房管局下发的文件显示,青州市百货大楼原属于青州市新亚百货有限公司(下称“新亚百货”),新亚百货的股东是青州市百货大楼75名高管及职工。
2003年年底,新亚百货的股东决定对公司进行分立,百货大楼主楼由以李霞为代表的一方(38名股东)分得。但由李霞等4名股东注册的世泰商贸,“隐瞒了公司股东组成的真实情况”,“私自向我局提起申请”,在2004年7月将百货大楼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世泰商贸名下。
而从2005年初开始,分得青州市百货大楼的其他股东,开始控诉李霞等4人侵占了百货大楼,并一直持续至今。这正是青州市房管局作出上述决定的直接原因。
在这场已经持续近9年的争端中,李霞的对手是那些曾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李霞向导报记者抱怨,这是利益之争,“他们可能没有想到房产能升值这么多。”
但李霞忘了,在曾经的利益之争中,她不仅仅是一个同事,还是一个“战友”,甚至是一个“领袖”。
“维权领袖”
在新亚百货很多股东眼中,曾经的李霞人缘不错。“敢作敢为,甚至可以说做起事情来不顾后果。我们以前曾经一起出去进货,感觉她人还不错。”虽然已经与李霞对薄公堂,但他昔日的同事、新亚百货股东冯涛依然如此说道。
青州市百货大楼在2001年9月完成改制,成立了由75名股东出资的新亚百货。当时,李霞还是百货大楼服装部的一名普通员工。
改制后不久,新亚百货就出了乱子。“股东对领导班子不满,闹起了内讧。”作为那时领导班子中的一员,新亚百货曾经的执行监事李国栋向导报记者回忆,起因是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满,“改制当年应该是盈利的,但结果是亏损了20多万元,大家指责领导班子还在走国企的老路子,吃喝招待费用太大等。”
在这场风波中,李霞承担着一呼百应的“领袖”角色。她带领大家向原董事会提出,要公布各类财务数据,甚至要更换董事会。在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后,李霞等人成立了新的董事会。于是,原董事会将新董事会告上了法庭……
李霞成立的新董事会,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新亚百货已经分裂成两部分,公司陷入混乱状态。
在吵吵闹闹后,双方决定分手。2003年年底,新亚百货股东达成协议,将公司分立为两部分。通过“抓阄”的方式,李霞一方38人获得青州市百货大楼主楼的控制权,另外37人获得东院及北附楼的控制权。
至此,李霞完成了其“领袖”角色的塑造。“分立后,如果在大家的监督下成立38人的新公司,进行董事会选举,李霞一定会成为董事长的。”冯涛说。
但事情并没有按照冯涛所说的方向发展。相反,李霞从“领袖”滑向了“公敌”。
“职工公敌”
在新亚百货分立之后,成立新公司迫在眉睫。
2004年4月11日,李霞等人以“新公司筹委会”的名义,对所有股东挨家挨户分发3份文件。在这3份文件中,“新公司筹委会”表示,新公司负担工商银行(3.86, 0.00,0.00%)238万元借款、利息31万元。为应对困局,将向38名股东筹资成立新公司负责还款,每人有权入股金额为7万元。各股东所持原股份,以其不变原值转入新公司。
在这3份文件下发后5天,4月16日,世泰商贸成立。但该公司注册资金91万元,仅有4名股东———李霞出资80万元,占股87.9%;李文民出资7万元,占股7.7%;于希开和刘俊玲各出资2万元,分别占股2.2%。这4人都是“新公司筹委会”的成员,也都曾是“维权领袖”。
世泰商贸在成立不久的2004年7月,便以新亚百货继承者的角色,在市房管局将青州市百货大楼房屋所有权变更至其名下。
对于世泰商贸的成立,李霞称她通知了其他股东。但冯涛、李国栋等30多人都表示,他们完全被蒙在鼓里。到2004年年底,他们听说新公司已经成立,且百货大楼也被划入了新公司;至2005年年初,有股东在市工商局证实了该消息。
于是,双方矛盾迅速扩大,开始了持续至今的诉讼战,李霞等人变身“职工公敌”。
阴谋还是委屈?
对于变成“职工公敌”,李霞觉得自己很委屈。她认为,4月11日下发的文件中已经说明,要成立新公司,要求各股东出资,且30名股东也在文件上签了字。但至4月14日出资最终截止日,除了4个人其他人都没有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