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成都雅砌选择了“自杀”。在2005年11月24日,成都雅砌因未按规定参加2003年度和2004年度企业年检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此时,西昌电力前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成珍意识到了其中的风险。
据张斌称,王成珍曾多次叫其和张良宾归还西昌电力的借款。另据张良宾的供词,2005年4到5月间,王成珍甚至对张良宾说过这样的话,“成都雅砌资金困难不能还紫坪建司、水电五局和水电三局的钱,张斌责任重大。”
由于张斌是其亲弟弟,于是,张良宾只好使出一条“缓兵之计”,并设计了一个骗局。
张提出用四川立信控股51%的重庆德鸿公司在重庆江津市走马镇的3800亩林地为西昌电力对成都雅砌对三家工程队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林权是重庆德鸿于2003年3月与江津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共同开发四面山西部旅游资源的协议》取得,使用期50年。
但是,2005年5月19日,该林权就已被江津市林业局全部无偿收回。不过,同时,江津市政府同意补偿并协助重庆德鸿在江津市范围内重新租赁林地,以置换原有林地。
据熊为民称,其代表重庆德鸿与西昌电力签定的抵押协议是在2005年9月签署的,其在办理前告诉张良宾以及西昌电力的经办人关于林权的相关情况。
不过,张良宾许诺过,重庆德鸿取得权属证书即拍卖林地偿还西昌电力的9900万元。
于是,2005年8月,王成珍安排人员草拟了重庆德鸿2004年股东大会决议和西昌电力与重庆德鸿之间的抵押协议。该协议于当年8月底签定。
但是,由于林权已被当地政府收回,无法办理该林地的他项权证登记。于是,“王成珍、张斌以及熊为民就商量办理了公证”。一位证人称。
该公证的大体内容是,由于原抵押协议中所涉及的抵押物可能发生变动,重庆德鸿保证置换后的抵押物价值不得降低或减损,不得放弃任何应有的权利,同时,在2005年年内办理完成抵押物变更手续。
同时,由于该项协议在签定之时,张斌已经不再任西昌电力董事长一职,于是,为了将抵押协议的落款时间签在张斌的任期内,抵押协议的日期就写成了2004年10月11日。
事后,据江津市的有关人士证实,2005年,重庆德鸿确实与江津市双福镇签定了《林地和林木转让意向性协议》,重庆德鸿准备置换江津市双福镇罗盘村的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林业管理。
但是,“价格没有谈好,重庆德鸿与江津市政府签定的意向性协议没有执行,至2007年7月仍未办理相关产权。”据熊为民称。
上述做法,导致西昌电力转出的1.19亿元无法收回。
根据西昌电力2005年的年度报告,证实2005年,西昌电力查明原列入“预付账款”中预付水电三局、水电五局、紫坪建司的1.19亿元工程款实际已被成都雅砌占用,公司据此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06年4月25日,在张斌离任董事长后,西昌电力考虑到该资金回收困难,决定对成都雅砌占用的该笔资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年损益。
黑手再次伸向西昌电力
西昌电力只好试图与太极实业和解。根据后来的和解方案,债务总额降低至2亿元,其中,2009年偿还4000万元,2010年偿还3000万元,2011年偿还3000万元,此后10年中,每年偿还1000万元。
但是,张良宾对西昌电力的掏空还没有就此结束。
在西昌电力上市之后,朝华系进入了快速的扩张期。“最多的时候,朝华系旗下曾有40多家公司,20多个行业。”西昌电力的一位内部人士称,但是,伴随着快速的扩张,风险也急剧放大,朝华系的资金链条越来越紧张。
这一苗头的出现,是在2004年末。此时的朝华系已经深陷四川担保圈之中,而且,其中还涉及了另一家上市公司——太极实业(600667.SH)。
2001年,太极实业与朝华科技签订了互保协议,2003年太极实业与太极集团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朝华科技在重庆、涪陵两地多家银行共计3.0372亿元的16笔贷款提供担保。2004年底5笔贷款计8000万元到期,2005年6月前另11笔全部到期。
此时的太极实业也意识到了朝华系的风险,于是,太极实业要求朝华科技追加担保。张良宾再次将目光对准了西昌电力。
2004年11月5日,太极实业与四川立信签订质押协议,以四川立信虚假的西昌锌业2.8305亿股权(记者注:股权虚假已经为法院所查实)为太极实业提供反担保。
据西昌电力上述内部人士称,2004年12月8日,在西昌电力众多董事和公司经营班子均不知情,没有召开董事会、超越董事会权限的情况下,张良宾、张斌在太极实业制作了西昌电力为西昌锌业2.8305亿股权质押提供担保的担保函,并伪造了其他董事签名做出西昌电力董事会决议,分别在担保函和董事会决议上加盖随身携带的公司印章和董事会印章,为虚假股权设立了保值担保。
此后的2005年4月,朝华系的资金链危机终于全面爆发。由于四川立信和朝华科技已经失去了偿债能力,西昌电力就成了太极实业讨债的对象。2005年4月27日,太极实业起诉西昌电力,要求西昌电力按担保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有预谋的。”西昌电力的上述人士认为,在互保贷款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双方在不到6个月时间(从2004年11月5日起开始实施虚假股权质押,到2005年4月27日起诉西昌电力)共谋并实施了非法为西昌电力设置担保的行为,使注册资本仅有2.97亿的西昌电力无辜承担3.0372亿元的担保,相当于把西昌电力全部掏空还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