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3日发表。这是中国首次制定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文约两万两千字,共六部分,分别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编者对相关内容作一梳理,以飨网民。
专题
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在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人身权利,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行为。
中国严禁刑讯逼供。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对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的,将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中国严禁执法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收押、换押、延押必须依法进行,防止错误羁押和超期羁押。完善对受害者的经济赔偿、法律救济、恢复名誉等措施,对造成非法拘禁、错误羁押、超期羁押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详细
今明两年将投逾20亿促进少数民族发展
行动计划表示,在这20亿元中,有近10亿元将用于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茅草房危旧房改造、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和社会事业发展。此外,为了保障少数民族依法管理民族自治地方事务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中国保证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有一名代表;保证人口超过100万的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详细
半数以上国家机关和省市级政府部门要有女性领导成员
中国将全面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促进妇女在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各级人大、政协和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中都要有1名以上的女性。50%以上的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要有女性领导成员,提高女性在市(地)级以上国家机关中的厅局级、处级公务员中的比例,在省、市、县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不少于20%。 >>详细
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行动计划指出,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实施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以及为预防出生缺陷而进行的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项目。 >>详细
适当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实职比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提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实效。适当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实职、尤其是担任正职干部的比例。尊重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发表的意见,保障他们开展视察、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的权利。 >>详细
流动人口中儿童将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
行动计划指出,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推进校外教育,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小学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继续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4%以下。 >>详细
全面公开审判信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依法、及时、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并全面公开审判信息。
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须宣布依法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公开审理时,公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公开宣判。公民持有效证件,可以旁听。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对于庭审活动和相关重要审判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建立审判工作的声像档案,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和复制。 >>详细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行动计划说,中国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制定精神卫生法,启动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推动地方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优惠扶助规定。 >>详细
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监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将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进一步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探索、试行特约监督员制度,配合其他监督形式,开展对法院工作及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探索、试行特约检查员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配合其他监督形式,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详细
设立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拓宽信访渠道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通过开通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使人民群众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建设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立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便利;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详细
延伸阅读:
中央领导论人权:
胡锦涛: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吴邦国: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温家宝: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是救人,我们提出,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出百倍努力,决不放弃。
深度报道:
从被严厉批判,到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宪法原则,伴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人权理念和实践在中国走过一段飞跃性的历程。
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是三十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见证人,也是中国人权思想研究的一线参与者与推动者。他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最快的三十年。改革开放突破了政治法律和思想观念上的“人权”禁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