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明星吸金纳银黑幕
从“奶粉门”到招商网“坑人”,明星代言风波不断,有些明星代言产品,不顾商品本身的实际情况,乱作虚假宣传,引起的投诉案件屡见不鲜。2月13日,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特别是在功效和疗效方面。随后,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这意味着,今后明星在代言广告的时候将承担更多的责任。明星们代言的产品究竟有多少可以相信,他们是否用过自己代言的产品呢?
刘嘉玲 代言产品:SK-Ⅱ化妆品
事件:
2005年1月,在南昌从事保险业的吕萍,在电视上看到了香港著名影星刘嘉玲代言的SK-Ⅱ广告以后,花了840元钱购买了一支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结果使用后,并没有如刘嘉玲所说“连续使用28天皱纹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而是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
于是,吕萍正式委托律师以“刘嘉玲和SK-Ⅱ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为由,在2005年3月将SK-Ⅱ和形象代言人刘嘉玲告上了南昌东湖区人民法院。
2005年4月1日,官司开庭,一审官司吕萍败诉。吕萍上诉后,南昌中院依然维持原判。
2006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一批SK-Ⅱ重点净白素肌粉饼进行检验后发现,其中钕成分含量高达4.5mg/kg。此外,SK-Ⅱ另外八种产品中均被检出禁用物质铬,其含量为0.77mg/kg至2.0mg/kg。相关媒体报道后,引起一片哗然,作为该产品形象代言人的刘嘉玲也再度成为被关注的人物。
李宇春 代言产品:电脑
事件:
超女李宇春走红后,曾代言过饮料、牙膏、手机、电脑等,大把赚钱的同时也遭到不少争议。
2006年,湖南大学生李卓晗称花钱买到的带迅驰标签的某笔记本电脑不具备迅驰功能,因此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
当年11月23日,西安消费者孟先生也以所购电脑涉嫌虚假宣传,将该电脑厂商告上法庭。这两起案件涉及的电脑正是李宇春在2005年正式代言的国产品牌。
同时,受害的消费者向李宇春讨说法,希望“人气王”为代言行为道歉:“代言的时候除了讨论报酬之外就没调查过产品质量吗?如今,那些因李宇春的广告而去购买的消费者,还有除了付出金钱同时付出感情的玉米们是否应该讨个说法?”
袁咏仪 代言产品:化妆品
事件:“弹,弹,弹走鱼尾纹”,频频在各级电视台播出的、袁咏仪代言的某化妆品近日被爆该产品宣传的日本背景并不符实,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打假名人”王海提出,该产品宣传的日本背景并不符实,甚至在日本市场上买不到,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日前,王海将销售该产品的广西南宁百货大楼告上法庭。
王海认为,该品牌处处强调自己的日本背景,是在给消费者制造假象。事实上不但根本无法和资生堂相提并论,甚至在日本市场上买不到。
而该化妆品公司方面称产品具有让眼皮收紧、抗衰老的功效,一个月之后可以看到明显的淡化效果,并拒绝就王海对产品日本背景的质疑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