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节过后,与单定方关系密切的如皋凌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某被纪委找去谈话,单定方得知后害怕自己受到牵连,就拿出1万元受贿款托人交到如皋市纪委。对此,单定方在回答办案检察官的讯问时说:“我当时就是想以这样的方法应付可能针对我的审查,万一我被查到,我就可以这样回答:‘收的钱有的已退给了送钱者本人,有的已上交廉政账户,有的已上交纪委。’我想以这样的方法蒙混过关,所以上交了这1万元。”
据了解,单定方在2008年5月即他被查处前,因与他有关系的老板或同事被纪委找去谈话而怕受到牵连,先后于2007年4月和2008年3月,共向廉政账户和纪检部门上交赃款9万元。
南通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讯单定方时,曾问他收受或索要那么多钱,有没有感到内心不安,单定方回答:“我收了钱后内心不安了好久,但我总认为他们都是我的‘铁哥们儿’,并且他们都向我表示过不会说出去的,所以我就相信了他们。”
办案检察官说,单定方的这一供述,正是他作案时内心活动的真实写照。侥幸心理让单定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徐德高 徐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