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卢玉敏说,自己已经被停职,单位还在调查中,处理还没出来。
(据《天府早报》)
是否“明知”谁说了算?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发生后,习水县检察院曾以“嫖宿幼女罪”而非“强奸罪”起诉当事人,消息一出,引起众多议论。以“嫖宿幼女罪”而非“强奸罪”起诉当事人,不排除“确实不知道”幼女已满14周岁的因素。
当前,从嫖宿幼女的一些案件看,嫖宿幼女的行为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弱势群体,他们不是有权力有地位,就是能够用金钱说话。如果这些人“嫖宿幼女”的行为被发现,他们似乎也有着逃避法律制裁的“后门”,这个“后门”就是“不知道”幼女已满14周岁。而做到这一点,对这些人而言,好像也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徐经胜
现在,作案者嫖宿了幼女,却没有受到严惩。而且,办案人员也没有说明未成年学生何某是不是个头相当高大或者长相太老气,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得多……
笔者真希望那个办案人员是个“临时工”,不久后会有人站出来,说“临时工”干的活不算数。 邓为
应修改司法解释
“明知与应当知道”对方的年龄,都属于主观方面的认识,在司法实践中要调查清楚并不容易,这就可能导致对一些案件查不清楚,从而放纵犯罪。
笔者认为,只要嫖宿幼女,不管是否明知,都应当构成嫖宿幼女罪。不管是人情还是法律,只要让幼女“很受伤”,都应当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严惩。浩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