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号下午五点多,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一名男子在家中服毒自杀。令人奇怪的是,这名男子的死亡状态非同一般:他面容安详,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身上也没有血迹,就像睡着了一样。
事发地点位于浦东新区一栋普通住宅楼内,自杀者名叫曹飞,年仅27岁。
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死者神态很安详,衣服也穿得很整齐。
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就像睡着了一样,很安静地躺在那里。
在曹飞房间的桌子上,有一封留给家人的遗书,上面的第一句话令人震惊。
“别碰纸杯,剧毒氰化物”
很快,警方的尸检结果确认,纸杯中的液体检验出剧毒氰化钠,而曹飞体内血样中也检验出氰化物。
在一些谍战电影里我们看到过这样的场面,有的特务或者间谍被抓住的时候,会突然使劲咬一下衣领或者假牙,头一歪就死了。这些间谍吃的毒药就是氰化物,因此氰化物又被称为“谋杀者毒药”。
张欣荣(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无机化学教研室 主任):氰化物一旦摄入体内,它能够迅速跟体内的载氧物质结合,使得体内的细胞就丧失了载氧的功能,在几秒钟之内,就可以致死。
与一般的毒药相比,氰化钠的致死剂量非常低。
张欣荣(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无机化学教研室 主任):比一般毒品要低得多,成年人服用氰化钠的量超过0.1克以上的话,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把他救回来了。但是你比如说吃点安眠药,哪怕剂量大一点,那也有可能,抢救及时的话,把他救过来,但是这个氰化钠,它是猝死的,救回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其实,作为剧毒物的氰化钠在冶炼,比如从矿石中提取黄金和白银,还有电镀,农药制造等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被广泛使用,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但由于氰化钠的毒性很强,在我国《剧毒化学品管理目录》中,氰化钠排名第一类,其生产,销售,运输都是受到严密监控的。可就在上海的曹飞死亡不到半个月,河南许昌又发生一起氰化钠自杀事件。
2008年7月31号下午三点多,河南许昌市民王女士匆匆跑出家门,因为整
整一天她都联系不上儿子小亮。
小亮已经25岁了,独自住在离家不远的另一个小区。半年来小亮一直待业在家,平时很少出门。可是这一天,任凭家人和朋友怎么联系,小亮都像突然失踪了一样,没有任何消息。
王女士决定亲自到小亮的住处一看究竟。
一推开房门,王女士松了一口气。她看到儿子斜坐在电脑前,屋里还回荡着音乐声。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亲):跟往常一样,没啥区别,电脑开着,音乐响着。
连喊了好几声,小亮却没有任何反应。王女士赶紧快步上前,细看之下不禁大惊失色。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亲):就是嘴发黑,全身都没有出血。
而小亮已经全身冰凉,早就没了呼吸。
王女士立刻喊人去叫救护车。此时,惊魂未定的她被电脑桌上一个杯子吸引了。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亲):他喝了一种药片,就在电脑桌上放着。
王女士(化名)(小亮的母亲):俺还莫名其妙,喝了啥药,不知道。
几天后尸检结果证实,小亮也是服用剧毒氰化钠致死。同时浙江宁波警方也传来消息,在宁波打工的一名26岁男子李某,不久前因服用氰化钠自杀身亡。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上海的曹飞,河南的小亮,宁波的李某三名男子全部因为服用氰化钠自杀死亡,而这三人都没有从事化工行业的背景。那么,这些受到严密监控的氰化钠,怎么会落入三个普普通通的自杀者手中呢?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如果死者得到氰化钠的渠道不查清,那么这个氰化钠,它是怎么样流向社会的,对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一种潜在的危险,它的上源到底在哪里,就是警方必须要去查明。
警方了解到,曹飞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几个月前辞职,一直失业在家。
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死者社交圈子很窄,他的从业经历,也表明他从来没有跟化学品这个行业有所接触,所以他到底是从哪里得到的氰化钠,也确实是一个疑问。
仔细勘查现场后,警方发现曹飞手机中有几条存储的信息很可疑。
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死者临死之前的一天,有这样一条短信,能好好活着,就活着,能不用就不要去用这个东西。
很明显,对方知道曹飞想要自杀。而更早前一天的信息是:“我出售,你购买,大家都是违法的。”
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在这之前还有一条信息,货已经发出,你收到了吗?
曹飞手机中这三条奇怪信息,全部来自于同一个电话号码。
杨永勤(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主诉检察官):这几条特殊的短信,让警方初步断定,死者很有可能是通过购买的方式得到了氰化钠,而那个频繁来短信的号码,它的主人也许就是出售氰化钠的那个人。
这个频繁给曹飞发短信的人究竟是谁?他为什么一面出售剧毒氰化钠,一面还劝曹飞不要服用呢?很快,警方在曹飞家中又发现了一张快递单,正好是曹飞自杀前一天收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