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需求真的是无法启动吗?现有的循环无非两条:其一,居民没钱消费——总需求不足——企业开工不足——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其二,居民因为保障不足不敢消费——高储蓄——高投资(非民生方向)——民生供给进一步被挤压——居民更不敢消费。而造成这一恶性循环的源头之一,正是税收过高造成居民没有收入去消费,源头之二则是征收的税没有用于民生方面,导致居民有钱也不敢消费。
个税调整的宪政主义原则
税收是个人向政府购买公共品所支付的对价,由于这种对价支付减少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因此,税收在征收和使用上都要遵循公平原则,唯有公平,才能保证这种契约关系的良性运转。重新审视当前的个税结构,我们可以看到其间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对个人收入所得应该征多少税?第二,征来的税应该怎么用?这实际上也就是一个问题,即税收的征收和使用必须经过被征收人的同意,即税收宪政原则。
韦森教授认为,从实质上来看,任何政府税收,都是国家政权对私人产权的一种强制剥夺和攫取,因而说到底是政府公权力对个人私权利的某种“侵犯”。正是因为这种干预和侵犯,是纳税人对政府的一种无对价的给付,所以纳税人需要通过自己所选出的代表,并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对政府的税收征收和使用行为进行监控和审理,以确保期使用的得当,就成了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政治安排。通过一定税收立法和一定的法律程序来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也就成了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最基本和最核心的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起征点是否提高、边际税率是否降低,甚至“个税综合分类征收”均不重要,重要的是纳税人在这一议案(个税的征收与使用的方式等)上是否有决定权?
从个税调整看长期中国转型
没有无痛的改革,尽管减税与刺激内需有着相当强的正相关性,但为什么政府宁肯通过发消费券、增加节假日等方式而拉动内需,其用意何在?首先这是因为减税等方式的经济刺激政策效果缓慢、短期内看不到效果,并且由于内需、私人投资等的决策者分散而独立,政策激励的传导机制不明显,而发消费券、政府直接投资等政府支出的决策和实施都可以由政府一手包办,对经济的作用管道非常直接,因而成为当前经济刺激政策的主旋律。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税收在手,意味着政府对经济、社会有着更强的控制力,从政治结构上而言,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的体制下GDP为纲的考核机制,可以最大化的激励着官员追求经济的高速度,也可以牢牢的控制住上级对下级的人事任免等;继而实现由政府来主导政治、经济与社会转型的方向与进度。
但这样做的效果则让人生疑。政府要拯救经济的用意就在于,中国这样积累了大量体制结构性问题的国家,需要靠经济的高增长来缓解问题。但如果不减税,继续非原有的方式刺激经济,到底是解决问题?还是制造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相关利益主体在决策机制中的声音(如让纳税人对个税的征收与使用有更强的决策作用),是推进中国近三十年转型的必经之路。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才能够在未来在更加具有持续性的道路上健康成长。这也是笔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