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柏箭称,期权激励首先就应强调建立一个“激励机制”,进行滚动授予,而非一个单次授予,滚动授予的模式能够防止大批股票期权“潜水”,在持续滚动授予的情况下,部分年度期权潜水也是正常的。
44家停止实施
面对期权持续“潜水”,一些公司已经放弃了原有的激励方案。根据统计,目前已有44家上市公司停止实施其期权激励计划。
除股价低于行权价因素外,也有部分国有企业因政策调整叫停了长期激励计划,还有些停止实施期权方案的公司来自于股东的反对,因为按照规定,期权一旦授予就要计入公司成本,逐期分摊。
一上市公司人士表示,面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很多中高层人员明显感到市场不可控,开始对期权这种激励方式持怀疑态度,公司可能转而采取一些更多与业绩挂钩、对市场依赖较小的长期激励方式。
知情人士透露,停止实施原期权计划的公司有的希望以新计划替换原有计划,有的则想用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激励。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告放弃激励计划的公司至少需要等待6个月之后方可再次申请审议新的激励方案。
但由于证监会没有对期权重新定价和期权等值转换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现有的相关规定又不支持上市公司预留期权,因此不管是新发期权,还是用限制性股票替代原有期权,实际上都意味着上市公司应终止原计划,那么就会出现至少6个月的“激励真空”。
倪柏箭表示,按照国外的经验,解决期权潜水带来的激励缺失和关键员工挽留问题可以选择一些其他常用工具作为补充,比如限制性股票和业绩股票,并且应将多种激励方式组合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采用限制性股票进行长期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尽管有部分公司跌破了授予时点公司股价,但目前为止仍没有方案跌破员工出资部分所对应的股票购买价。
限制性股票是一种与业绩目标直接挂钩的激励方式,指的是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根据监管规定,A股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定价不得低于公开市场价格(FMV)的50%。
因业绩未达成而取消激励的已有个案。4月14日,万科宣布,由于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成,决定终止实施200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项下的万科A股股票将被售出。
万科于2006年通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预提了2008年度激励基金7.64亿元,其后,信托机构使用该部分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入了万科A股股票。很多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的上市公司都采取了像万科这样提取激励基金买入流通股的方法。
但是,一正在计划停止期权激励、改为限制性股票的上市公司人士称,限制性股票的单位价值一般大于期权,可以降低未来股本的摊薄率,能够在股价继续下跌时依然保持一部分价值,但由于可得限制性股票数量少于期权,因此上涨预期较期权低,计划参与人也有出资的可能,而授予时还需要缴纳税款。
倪柏箭表示,对于公司而言,在二级市场股价持续波动的情况下,使用股权型与现金型组合工具的长期激励计划不失为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但这也需要公司找到激励留用人才和现金流压力之间的平衡点,综合的从政策、市场、股东、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多重纬度分析判断,选择适合企业的激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