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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限制公民姓什么

来源:凤凰网 时间:2010-01-08 00:23:49

吕频

山东济南市民吕先生的妻子姓张,他们的女儿于2009年1月25日出生,爱好传统文化的吕先生为孩子起了一个很独特的名字“北雁云依”。吕先生说:“这个名字既没有随我姓,也没有随她妈妈的姓,这四个字富含很多寓意。我认为是应该允许叫的,但没有想到,在申报户口时引来了麻烦。”

2009年3月,吕先生去济南市燕山派出所报户口,不料户籍工作人员认为这个名字怪异,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不能以此给孩子上户口。吕先生随后去了济南市公安局,“那里也说不行。说根据婚姻法,子女要么随父姓,要么随母姓,不带姓不能落户。还说这是省公安厅一个规定里面的,非要我给孩子改名字。”

人是不是必须有姓,尤其是不是只能用父母的姓?吕先生提出了我们大多数人平时不会思考的问题。考诸中国姓氏发展史,似乎可以回答吕先生的大部分问题。

中国人在三皇五帝以前就有了“姓”。据传说,姓的最早起源与原始民族的图腾崇拜有关。比如,夜郎国的臣民以竹为图腾,姓竹。史书记载,晋国有狐毛、蛇平,汉代有狗未央、狼莫、鹿旗,三国有豹皮公等人。今天姓牛、姓马的,大致其祖先在上古时期的图腾崇拜物是牛、马。

姓的形成还与女性分不开。在母系社会,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据考古学资料表明,西周铜器铭文中,可以明确考定的姓不到三十个,但大多数都从女旁,如:姜、姚、姒、姬、娲、婢、妊、妃、好等等。

在古代氏族发展的过程中,又衍生出“氏”这个称号。周朝初年,为控制被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地分封诸侯。诸侯国的后人即以封国名为氏。各诸侯国又以同样的方式对卿大夫进行分封,大夫的后人又以受封国的名称为“氏”。值得注意的是,只有贵族才有氏,贫贱者有名无氏。到战国时期,社会剧烈变动,旧贵族没落,有的还沦为奴隶。这时候贵族身份的氏,已无存在的必要。

有趣的是,中国人很早就发现了一条遗传规则:同“氏”的男女可以通婚,同“姓”的男女却不可以通婚。通过姓氏,中国人可以简便地避免近亲结婚。

到西汉时期,姓和氏的区别已经微乎其微。司马迁作《史记》时,姓和氏已经混在一起,此后,中国的姓与氏合二为一,或言姓,或言氏,氏即姓,人们使用姓氏时简单省事,也无贵贱之别,因而平民也从无姓到有姓。

近代以降,原来根据父权制实行的姓氏制度开始再次松动,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就规定:“子女可以从父姓,可以从母姓”,将子女随父母姓当作一种权利来规定,并强调在姓氏传承方面男女有同样的权利。如果说在家族等级制仍然余威未尽的年代,钱玄同废姓自称“疑古”还是一种颇为激进的行动,那么,在这种制度早已退出社会生活的今天,正像《婚姻法》所显示的那样,是否随父母姓,甚至是否用姓,都应该是很正常的个人选择了,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害。

然而山东省的相关文件却规定“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把“可以”变成了“应当”,并与出生登记联系起来,把对姓名权的肯定变成了对姓名权的限制。这就让人不得不纳闷了:这样做到底有什么必要,又有什么依据呢?特别是考虑到有一些民族如藏族从来不用姓;考虑到在再婚继养的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不同姓的现象本来就不可避免,这种一刀切的硬性要求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

或许根源还是在于对父权制或准父权制的潜意识遵从。这一规定的制定者想必认为子女随父母姓是天经地义的,而从未对这种传统有过反思,也未考虑过可能有人并不打算遵守这一传统,个人笃信某种传统并不可怕,然而当传统嫁接于权利时,其保守性和狭隘性就大大地暴露了出来,因为这已经构成了对人的自由选择的限制。何况中国人取名的历史本身也是不断演化的。

姓名是一种权利,政府应该没有权力去干涉父母为子女起什么名字,只要其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汉族人多重名已经造成了一些麻烦,不用姓会大大减少重名,有何不好呢。

(作者系北京学者)

作者:  责任编辑: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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