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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屡屡以身试法究竟是哪的问题

来源:中国法治在线 时间:2009-12-10 18:18:21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我国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锁住”领导干部。北京、浙江、重庆、贵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见各媒体)。

  领导干部们先走一步,带头知法、懂法、并进而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这对于我们依法治国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平心而论,我觉得建设健康的法制环境更是大问题。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少数干部的法治观念还相当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相当低下,胆大妄为、有法不依或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的现象还相当严重,这是影响我国法制进程的重要环节。

  以眼下人们议论较多的案件为例:原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把国企当成自家的提款机,在企业赢利后萌生了“如果利润我能自己留下,那该多好”的念头,是不懂法吗?原湖南郴州副市长受贿近千万包养情妇超8人,他在给省纪委的《忏悔书》中写道:“人家背后议论我是‘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是不懂法吗?原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李友灿一听说对机电办的工作进行检查,不等发现问题,他先溜之乎也,是不懂法吗?买官卖官、贪污受贿、卖淫嫖娼、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等等,人人知道是违法犯罪,可有人就是要为所欲为,究竟为什么?

  本来都是些比狐狸还狡猾的家伙,为什么偏偏敢于把号称“高压线”和“老虎”的法律不放在眼里呢?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执法不严、处罚不力。以致于犯罪分子们在铤而走险、频频得手后,逐渐萌生了老天老大他老二的野心,把个人的能量也看得过大了,大到了自认为可以一手遮天、无法无天的地步。有个县委书记就这样和他母亲说:“这块地盘上是我说了算,你说了也算”!还有个县委书记酒后驾车,被交警拦住后口出狂言:“我是县委书记我怕谁”?甚至于有个贪官在住进看守所以后也底气十足:“过去是我让谁上去谁就上去,现在是我让谁进来谁就得进来。”

  贪官们一次次以身试法,是我们的法律不“吃人”吗?新华网评论员许博渊老师在一篇网评中说得好:不能说我国的法律是纸老虎。老虎确实是真老虎,只是这只老虎的爪子和牙齿都不够尖利,捕捉犯罪分子的时候显得太费劲,气喘吁吁的,难免顾此失彼。比如惩治腐败,老百姓都在说,我国对贪污腐败的官员处罚太轻了。他们看到,贪污受贿几百万都死不了,判个十几年徒刑,最多死缓,能有多少威慑力?腐败分子“前腐后继”,腐败呈集团化、地区化趋势,与处罚太轻、腐败的成本太低有直接的关系。

  其实,任何一个法制国家的公务员都不可能全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关键是掌握权力的官员必须学会依法办事的程序,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知道必须依法办事,并知道这样做的好处和不依法办事的坏处,在每一个重大决策前他们都能自觉听取并尊重各个方面专家包括法律专家的意见,能自觉把自己的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

  最近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人进行实验,把A、B、C、D、E五只猴子关进一个笼子,其中E看到笼子里挂着香蕉,禁不住馋涎欲滴,伸手去抓,不料笼子里装有机关,碰到香蕉,笼子里就自动喷水。于是,E的行为惹怒了其他四只猴子,他们将E狠狠地揍了一顿消气,并且五只猴子全都暗暗记下:不能碰香蕉!实验人员随后又将A换出,代替A的是一只新来的猴子F,新来的F不懂规矩也碰了香蕉,结果也被大家暴打一顿。就这样,实验人员不断地将A、B、C、D、E五只老猴子换出,最后笼子里成了全新的猴群F、G、H、I、J。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碰香蕉,但不能碰香蕉的传统却毫不含糊的承袭了下来。

  人不比猴子聪明多少,也不比猴子傻多少。我们的法律什么时候能够变得身手敏捷、伶牙利齿呢?只要触动了它,不管是谁,不管他采取了什么手段,都能立即被发现并被严肃处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有到了那时,学法、用法才会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即使真不懂法,那也会想办法规避风险的,绝对不肯专门往枪口上撞;在危及身家性命的问题上不懂装懂,那更是没有的事。

作者:  责任编辑: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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