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
缺水地区应建“大水池”
今后,凡是缺水地区,必须建大水池蓄留一切可供利用的水资源,或者建造一定的工程从外地调取地表水。草案明确规定:“水资源短缺地区,应当兴建蓄水或外调地表水工程,鼓励开发利用雨水、洪水和再生水资源。”违规开采地下水罚8万元
今后,开采地下水要守规矩了,否则将吃苦头。草案规定,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须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这一规定,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草案规定了罚则,违法规定擅自取用地下水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阻碍防洪要处罚
今后,保障河道水体运行安全将成为河道等水体安全的重头戏,阻碍防洪的行为最高可能面临五万元罚款的处罚。草案规定,在水体内堆放物体,弃置沉船,设置渔具、种植水生植物,围水库造田或围垦河流,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以及擅自采砂等行为都在禁止之列,违反这一规定,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