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亚麻籽术语、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和储存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制油用亚籽麻籽。
引用标准
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5512 粮食、油料检验 粗脂肪测定法
GB/T8115 粮食包装腔作势 麻袋
3 术语
3.1 含油量:亚麻籽中粗脂肪含量百分率。
3.2 杂质:包括下列几种。
3.2.1 筛下物:通过直径1.2 mm圆孔筛的物质。
3.2.2 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2.3 有机杂质:无制油价值的亚麻籽及其他有机物质(油籽除外)。
3.3 霉变粒:粒面有霉、子叶变色、变质的颗粒。
3.4 色泽、气味:一批亚麻籽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质量指标
4.1 质量指标见下表:
含油量(以标准水、杂质计),% |
水分,% |
杂质,% |
色泽、气味 |
36.0 |
9.0 |
3.0 |
正常 |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8―17批准 1996―01―01 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贵生、李世荣、杨爱华、汪兴华、郝生寿。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粮食业务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
附加说明:
6.3 亚麻籽的储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商业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2 亚麻籽的运输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商业部粮油运输中《关于执行国家粮油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
6.1 亚麻籽的包装使用麻袋应符合GB8115要求。
6 包装、运输和储存
5.5 亚麻籽色泽、气味鉴定按GB5492执行。
5.4 亚麻籽水分检验按GB5497执行。
5.3 亚麻籽杂质检验按GB5494执行。
5.2 亚麻籽含油量的测定按GB5512执行。
5.1 亚麻籽样品的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5 检验方法
4.5 卫生指标和植物检疫应符全国家有关规定。
4.4 霉变更粒有超过2.0%,其中无制油价值的按杂质计。
4.3 异品种油籽含量不超过3.0%。
4.2 亚麻籽含油量为中间等级指标,等级幅度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