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融侨馨苑小区业委会疑侵犯业主权益

2017年12月04日 10:22:30  来源:凤凰网
 

  近日,西安南郊融侨馨苑小区业委会正在组织物业换届选聘工作,此举引起了全小区甚至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焦点围绕在小区业主关心的公共收益和选聘程序上……

  据小区业主提供的消息称,融侨馨苑小区本届业委会成立于2015年4月份,仅在2016年5月10日在业委会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了“小区2015年下半年业主共有收益收支情况”。此后,再没有公示过小区任何公共收益的收入及支出情况,小区业主在多次问询无答复的情况下,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投诉。街办经调查,于2017年7月13日下发了“指导意见书”,明确指出了小区业委会未按期公示财务收支状况,责成小区业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财务公示并接受审计。记者也注意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委会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财务收入情况一次,接受业主提出的询问并应当予以答复。

  此后,在政府的明确要求下,小区业委会于今年8月31日才迟迟公示了2017年6月份之前的账目。据小区业委会公示的账目,截止今年6月,业委会小区公共收益92.7万元,而小区物业发布的通告却显示,业委会仅广告费收入就约150万元左右,两者公布数字差额很大。小区很多业主认为业委会既没有按时、也没有如实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情况,要求由政府介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业委会的公共收益进行审计并公示,防止业委会侵吞小区公共收益,侵害业主权益。同时,业委会公示的账目中,所有成本支出中大部分钱款用于了业委会成员及外聘人员发放工资补贴、招待费和差旅费,并且没有对应的收入和支出的明细、票据以及银行流水。真正用于业主方面的太少(很多业委会每年给业主发米发油等等),认为不合理,费用支出没有业主大会授权同意,认为不合法。

  另外,融侨馨苑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16年6月底到期,8月初小区业委会启动了换物业工作,9月初由于没有达到法定的双过半而草草收场(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也下发了“指导意见书”)。今年十月底,小区业委会又再次启动了换物业的业主大会,对于换物业工作,小区业主有众多疑惑:

  据了解,《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而融侨馨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2016年6月期限届满,按规定理应在当年3月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但不知何故却推到了去年冬天采暖前召开业主大会。因为未续签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不能名正言顺地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险些造成去年冬季无法正常供暖。今年,业委会又故伎重演,仍安排在采暖期间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又差一点致使今冬小区不能如期供暖。后来小区物业本着对广大业主负责的态度,在几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顶着巨大资金压力和风险,克服困难,单方出通告决定给业主供暖,大家才放了心,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也对物业的担当给予了肯定和通报表扬。小区业主很不解,从2016年6月底合同到期至现在,有多少个暖暖和和的日子可以做这项工作,业委会为什么年年选到冬季供暖,疑似以此裹挟业主、要挟物业,引起小区业主强烈反感。

  另据小区业主反映,这次业委会选聘物业的业主大会时间安排为“从2017年10月29日至2018年1月12日,如到期未能完成相关工作,会期自动延长14天”(业委会公告内容)。而小区本届业委会2018年4月份即将任期届满,依规2018年1月就应当启动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但这次业主大会不延期的话也要等到2018年1月12日才能结束,如果延期就会拖到1月26日之后,明摆着会影响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进行。小区业主表示,为什么这次业主大会要拖延到明年业委会换届选举启动前才结束,不知是业委会工作疏漏还是有意而为之。记者也注意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小区业委会(2017)099号文件规定,书面表决票“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人员逐户发放、回收,然后进行公开计票,并公布结果。”但在实施过程中却走了样,有的楼宇一些人采取要求业主在他们指定地点当面填写,或者倾向性引导,上门时随身携带票样,让不明真相的业主依葫芦画瓢,按照他们意愿投票;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要求代为投票等等。而且小区近七千户业主,每天填写好的表决票何人回收,以何种方式封存保管,放在什么地方,会不会发生丢失、损毁、涂改、冒名添票等等,这些都没有任何第三方的监管,全由小区业委会成员单方操作,疑似会影响业主真实意愿表达。令小区业主心存疑虑,难以放心。

  知情业主还透露,本届业委会有多名成员一直拖欠物业管理相关费用,而且有的业委会成员曾因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败诉(这一点得到了小区物业的认证)。另外,小区换物业的程序也存在诸多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所以,大家普遍担心业委会换物业背后的真实目的。

(责编:东 华)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