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遭车祸门周杰胡彦斌并无特权
——面对危机事件明星需要真诚面对公众
主笔:浩歌
因车祸被卷入风口浪尖的周杰近日做客某网站,除了详细讲述自己在车祸后的处理过程,也对自己在车祸发生后的处理态度进行了反思,并真诚向伤者公开致歉。周杰说,这次车祸事件“伤害了我,伤害了出租公司,伤害了出租车司机,伤害了受伤的刘小姐,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
明星驾车肇事已经屡屡发生,不过这次接连发生的明星肇事案件由于有逃逸之嫌备受社会关注,演艺明星驾车惹祸虽然不可避免,但是事件的背后更是明星责任和道德的老生常谈的话题。明星无论多大名气有多少金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明星更应该主动配合警方调查事实真相,根据案件事实承担相应的责任。
周杰和胡彦斌的肇事案件非常相似,但是胡彦斌无疑亡羊补牢事后态度更为积极,周杰至今并不承认肇事逃逸:6月2日,周杰所驾车辆在朝阳区与出租车司机高某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7月1日,市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作出事故认定,确定周杰因为弃车逃逸和超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因为转弯车没有让直行车负次要责任,两名乘客无责任。7月6日,周杰的律师向市交管局提出复核申请,请求责令朝阳交通支队重新调查认定。7月9日,市交管局依法受理了周杰的复核申请。至今事件结果并无结论。
胡彦斌肇事后主动向公众道歉并撇和警方调查:6月25日凌晨,胡彦斌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座驾在上海铜仁路路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后离开现场,造成司机和两名乘客受伤。此事一经爆出立刻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胡彦斌被网友称为“胡逃逃”。胡彦斌表示,自己事后主动配合交警大队交待事件始末,也托友人去伤者家里送了果篮慰问,“他们的人身安全没有大碍我就放心了。”在整个道歉过程中,胡彦斌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愿意为我的错误承担责任。”
明星也是社会公民,应该承担基本的社会道德责任和义务。除此之外,明星由于人气名望等原因,尤其是具有一定的省会影响力,更应该在社会责任方面承担更多。驾车肇事逃逸不仅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如果涉及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交通肇事逃逸损害明星形象,其负面影响很大。
明星的耀眼光环是这个消费明星时代大众和媒体给予的,炒作、包装等造型手段都让明星成为地位很高者。但是我们切不可给明星特殊特权,更不因明星地位之高、名气之大就违背法律的公平原则:无论是谁,在法律面前都不应该有特权。解决肇事纷争的唯一公正手段就是公平调查案件真相,以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结论,给受伤害者和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明星是社会造就的更应该回报社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明星更应该有危机意识,从内心强化危机处理的观念,高收益的职业同时也是高风险的职业。任何负面事件如吸毒、绯闻、艳照、肇事等都会对明星形象造成极大影响。面对发生的事件,逃避、狡辩都是不真诚的表现,唯一的上策就是坦然面对公众咏自己的真诚说明真相,承认事实进行道歉就最起码的一个姿态。
明星更应该谨言慎行,处处注意自身的社会形象,更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塑造积极健康阳光的公众形象。明星当然有自己的隐私权利,但是自己的隐私权利行使不应该对社会构成伤害。驾车是明星的隐私自由,但是发生肇事事件后无论如何不应该一走了之,这样的漠视或者侥幸心理其实很愚笨,更加复杂事态。在这一点上周杰胡彦斌显然都有共同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