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爱情故事值得我们体会一下。
爱情故事的女主角是嘉伦·璧森(1885-1962)。她是丹麦的一双文学国宝之一(安徒生是另外的一位)。可是,嘉伦·璧森是在她50岁之后才成为作家,她的文学作品均是先用英文写,先在美国出版,然后从大西洋的彼岸再回到丹麦来。她那些文体美丽,内容富有想像力、神秘感和人生智慧的作品已被永远保存在国际文学宝库中,成为后世国际学者研究的一门科目。
她在非洲找到她一生最好的爱情,发生的时间是在她结婚之后和成为作家之前。
她28岁那年,跟一位瑞典的男爵结婚,但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她爱的本是男爵的孪生兄弟,但她所爱的那个对她感情漠然,她不爱的那个倒是愿意跟她结婚,两人移民到非洲去种植咖啡。
于是,嘉伦在1913年到了非洲。她用她自己家庭的财产在非洲东部(今天的肯尼亚)买了一个咖啡园,但她的男爵丈夫很快地便对经营咖啡园失去兴趣,改行做狩猎导游,带领那些专程到非洲来打猎的富有白种人去狩猎狮子、豹子、大象等野兽,只偶然回咖啡园小住;而且他在外面有很多的女人,包括当地的黑种土女和他狩猎顾客的太太们。
嘉伦对她丈夫在外面的放荡不羁的性生活似乎并不在意。丈夫给了她男爵夫人的名誉和地位,满足了出身平民的嘉伦的虚荣心。但是,这对没有爱、没有共同兴趣的夫妻之间仍然有性的关系,因为嘉伦从她丈夫那里传染上了梅毒,曾返回丹麦医治。但嘉伦没有要求跟丈夫离婚,一对夫妻过着平行线似的生活。嘉伦以男爵夫人的身份独自经营她的咖啡园,她的男爵丈夫在外地流浪狩猎。夫妻两人偶尔才见个面。
这样,5年的光阴过去了。在这5年中,嘉伦常常听到当地的白种人朋友谈论一位在非洲居住的英国贵族,众人把这位男士亲热地简称为丹尼斯。丹尼斯是一位英国伯爵的儿子,他比嘉伦早一年到达非洲定居,从事生意交易和当狩猎导游。
丹尼斯长得英俊非凡,身材高高大大,态度幽雅,脸上带着柔情万分的表情。他聪明、多才多艺、能文能武、英勇能干,跟嘉伦的丈夫同被当代人称誉为当年非洲最佳的两个白人狩猎者。在社交上,他谈笑风生、幽默风趣,却又喜欢讥世嘲俗,认识他的人都爱慕和崇拜他。
在嘉伦33岁那年,她在一个晚餐宴会上首次遇见丹尼斯。嘉伦对这位她久仰大名的英国贵族一见钟情。她觉得她仿佛被爱神的铁锤重重地打了一记似的,爱的火花顿时飞溅,这是她自己对首遇丹尼斯的感受的形容。当时她心里只有一个愿望:能再见到丹尼斯。
一个月之后,嘉伦在她的咖啡园举行一个打猎宴会。丹尼斯是被邀请的客人之一。宴会后,他独留在嘉伦那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嘉伦开车把他送回城里去,两人共进午餐,长谈不休。从这时开始,他们便成为情人。
在嘉伦的眼中,丹尼斯是她梦寐以求的理想男子。她在写给她家人的信里这样说:“我到了这把年纪,竟然能在一个男人的身上找到我理想的化身,诚然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
那么,嘉伦对丹尼斯的吸引力何在?
丹尼斯是为了逃避英国的贵族上流社会的虚伪、保守的习俗而跑到非洲来寻找无拘无束的自由、广阔的空间、奇异的经验、神秘的风味和冒险。他可能在嘉伦的身上看到这一切的象征。
丹尼斯不但是一个发誓终生不结婚的男人,而且他害怕别人占有他、依赖他、利用他。在他和嘉伦的爱情中,他一开始便立下原则性的规定:“把伤感的小曲改变成快乐的调子;我不是为了给予同情而来;我是为了取得欢乐而来。我每次来相会一定是出于自愿的。”
在他们这段持续了13年的爱情中,嘉伦是绝对遵守情人立下的原则的。丹尼斯并不是和嘉伦亲亲热热地长期共居一室;他在嘉伦的生命中进进出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他每次来看嘉伦,只逗留一两个星期,便又出发去做游猎远征,不然便是返回欧洲,一去便是数月半载。等到他们相恋5年之后,他才把他的杂物和书本搬到嘉伦的咖啡园,但也不能算是同居。他只是把嘉伦的家当做外出远征的基地,去留不定,离开的时间长,逗留的时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