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者无非是站在现有道德立场上来发言,但他们忘了,现有道德立场根本就是矛盾的产物,因为所有的制度都是矛盾的。如在母系社会,那时虽没有明确的制度,但道德是有的。它相当于制度。在卢沽湖附近,有母系社会的痕迹,那里的女人是不允许男人背叛她们的,所以,常常有男人的尸体横死湖边。而在漫长的人类父系社会,女人一直是男人性欲的奴隶。女人背叛男人只有死路一条。只要有群体,就得有秩序,而这种秩序就是杀害生命的屠刀。在很多猴族中,雄强的公猴会杀死自己所有的情敌,甚至还会杀死长子,以保持血统的纯洁和稳定的秩序。这就是制度与人性之间的矛盾。更准确一些说,这就是社会的道德与个体生物欲望之间的矛盾。
古代人肯定是为此吃了不少苦头,要不怎么会有那么多严酷的刑罚。中国的礼教与其他文化的宗教其实就是来限制和梳理这些欲望的。欲望好似江河大海,人类必须去梳理和引导它,才能使它流向正途,放任自流与阻塞都将导致灾难。这就是道,这就是理。
所以,有道之人不会让欲望横流,更不会阻塞欲望,而是梳导。中国的圣人在此立了不少圣言,西方的基督教也为此立下诸多戒律。原则只有一个,即管理好自己的欲望。但是,无论是孔子、老庄,还是苏格拉底与耶酥,都没有将欲望打入地狱,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进行了诸多规劝。
对欲望进行阻塞的是后期宗教与理学。所谓“存天理,灭人欲”便是其思想之一。它导致的结果是,一方面,作为制度大奖特奖贞女寡妇;另一方面,性乱成为社会的潜在危害。如中国的明朝,是中国历史上贞烈观最强的时期,但同时又是中国历史上文化最淫乱的时期,中国文学史上的诸多禁书大都产生于明朝。如果再精细一些,我们还发现,明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性变态现象最多的时期。在那一时期,男风之热令人震惊,而男人好女人“三寸金莲”之态更是令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