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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该不该互查
读者杨新智:夫妻财产不该互查
自然男女双方经过恋爱结婚成家,生儿育女,有了这种亲情关系,就不应该互相猜疑,互不信任。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但其实都有着独立人格和各自的财产权、隐私权,若妻子仅仅因为猜疑而去调查丈夫的财产,这样只能造成夫妻感情恶化。如若一查,势必把一个家庭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夫妻吵得鸡犬不宁,到对方单位调查,更会激化夫妻间的矛盾。这样与其查,还不如不查好。
读者周芸方:最好事先“君子协定”
虽说我国的《婚姻法》已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夫妻因碍于感情、面子没有做财产公正,以至于离婚时常因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致使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有发生,所有这些成了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最大障碍。因此笔者认为,夫妻在结婚时应事先订立“君子协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这样做能让你防患未然。夫妻财产依法公证了,到离婚时就不用再去查证了,有助于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得以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