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为了逃避我老家那个令我窒息的小城市和急需呼吸新鲜空气,我来到了我向往已久的北京,并且在四处打工的同时,捡起了差未几已经忘光的英语。两年后,当我几经怀疑终于确定自己真的又恋爱了时,我专门挑了个恰当的时候,把自己内心的幸福感觉,告诉给了那位跟我同居了半年并且脑袋后边扎马尾辫的流浪画家。但对方却说:“你也许不信,我实在像你前夫一样介意你的过往。再说,我信不过离过婚的女性!”天哪,我居然在“贞操”这个字眼上绊倒了两次,内心的悲凉透透骨髓。
我一生中最暗无天日的那段日子,是在我凭借自己重新恶补出来的英文底子考进一家外资酒店,并成为其大堂经理后结束的。有一次我的荷兰籍女同事珍告诉我,男人介意一个女孩子是不是童贞和有没有过婚史,这在他们西方人看来十分滑稽可笑。她甚至鼓动我:“不信,你可以跟我们西方的男孩儿谈次恋爱试试!”结果在她25岁的生日聚会上,她把他的前任男友杰夫先容给了我。
尽管杰夫没像珍所期看的那样成为我的男友,但从他开始,我慢慢开始喜欢和老外交朋友了。我欣赏他们活得明朗、直白、自然,甚至把爱、喜欢和性截然分开的生活态度。后来倒是我那位也是离过一次婚的瑞典籍上司路德,在我们有过一夜情之后,向我展开了玫瑰攻势,我们从彼此欣赏到真正热恋,经过了一年半时间,直到他将一枚订婚戒指载到我手上,我才有了一种类似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的轻松。我想,那块石头的名字应该叫“贞操情结”,它是由前后两个中国男人强加给我的一种陈腐的观念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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