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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衣库不雅视频男女主角等5人已被警方带走

来源:中网资讯娱乐 时间:2015-07-20 10:19:43

优衣库不雅视频男女主角等5人已被警方带走

在优衣库二层,一名携带对讲机的工作人员一直关注着试衣间方向的动态,提示顾客排队试衣。

      据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7月16日报道,北京警方已在7月15日晚带走包括优衣库不雅视频男女主角等5人进行调查,具体案情还有待北京警方进一步通报。

      以下为部分节目实录(完整内容请点击视频查看):

      记者:观众朋友,我现在在北京市公安局,那么对于三里屯事件,现在有了最新进展,那么目前我们从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在昨天晚上已经带走了包括视频的男女主角在内的5个人。那么另外一方面呢,警方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究竟是谁发布的这段不雅视频,二是这起事件究竟是不是商家的炒作行为。

      延伸阅读:

      三里屯优衣库员工携对讲机 时刻关注试衣间动态

      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由于“试衣间不雅视频”在微博、微信平台快速扩散,国家网信办已约谈了新浪、腾讯负责人。

      7月14日起,一段“试衣间不雅视频”热传,显示拍摄地位于北京三里屯优衣库的试衣间,视频主角为一男一女。该段不雅视频上传网络后,迅速成为关注焦点。

      其主要传播平台为微博、微信。 7月15日早晨,优衣库发布声明称,对于网传视频事件非常重视,已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媒体平台进行举报。

      对于网传此事件疑为营销操作,优衣库在声明中“坚决予以否认”。

      平安北京官方微博在中午发布消息称,陆续收到网友举报,朝阳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上“病毒式”传播,突破“七条底线”,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涉嫌低俗营销、搭车营销,甚至借机传播病毒链接等行为强烈谴责,呼吁严厉查处。

      该负责人指出,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传播淫秽色情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依法惩处。

      同时,呼吁广大网民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及时举报网上违法行为。

      现场回访

      试衣间前员工携对讲机关注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三里屯太古里看到,三里屯优衣库商店并没有因为视频的曝光而出现停业整顿等负面影响。相反,店门前一度门庭若市。除了采购商品之外,不少市民还在优衣库商店logo前合影留念。

      之后,记者来到商店的试衣间探访,发现包括优衣库、HM、彪马、阿迪达斯等多家商店在内,试衣间的大小也都是在1.2平米左右,而且试衣间内温度相比商店大厅显然更高。唯一不同在于,前两者试衣间为布帘遮挡,运动品牌则是木门避羞。

      记者发现,在优衣库二层,一名携带对讲机的工作人员一直关注着试衣间方向的动态,提示顾客排队试衣。

      律师说法

      上传视频者违犯《刑法》?

      今天上午,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的郑洪涛律师告诉记者,对于上传视频的人,可能涉嫌违犯了《刑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案的有关规定。至于是否违犯,要看其传播的次数。同时也要考虑其上传的目的,是否涉及商业利益还是报复,都会影响最终的认定。

      而据记者了解,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传播范围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可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传及“人肉”者侵犯隐私权?

      郑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来看,视频的上传者以及在网络中贴出当事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已经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至于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当事人一方是否提起刑事诉讼。此外,如果网站在接到相应举报后,删除了视频则不会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违犯《治安处罚法》?

      有人认为当事人在公共场所的不雅行为违犯了《治安处罚法》。郑律师认为,试衣间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能单纯地归为公共场所。而对于当事人,事件主要是道德层面的。即使认定事发为公共场所,也应以警示教育为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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