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同学也没能逃脱魔爪
记者从审判机关了解到,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兽欲,在性侵亲生女儿的同时,王强还将侵犯目标瞄向了女儿的同学、2000年出生的张二。
2011年9月的一个周末上午,张二到王一家拿之前到王一家玩耍时落下的坏手机,当时只有王强一个人在家。面对如花少女,王强又产生了邪念,以给张二买新手机为名,不顾张二的反抗,多番威逼利诱,最终强行与张二发生了性关系。
为了达到长期控制张二的目的,王强采取以金钱财物引诱及威胁的方法让张二与其发生关系。从2012年至2014年,王强在与张二发生关系后,每次给予100元不等的钱财,并为张二买了5台手机。在一次两人发生性行为后,王强拍了张二的裸照并录像,只要张二不顺从,他就以发裸照到网上曝光要挟,逼迫张二满足他。
王强被抓归案后,公诉机关依法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强涉嫌犯强奸罪。长洲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查明事实,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我这么做,就是为了报复妻子!”法庭上,面对自己做出如此兽行的原因,王强辩解说,因为妻子没有给他生个儿子,所以他以奸淫女儿进行报复,而为了证实自己除了妻子还能找到别人陪,所以他拍摄女儿同学的裸照和性爱视频。被告人这样的借口,让人听后感到无比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