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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10年囤地12亿平方米 1.2亿人住房被雪藏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时间:2010-11-02 10:28:22

  在2009年,全国房地产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为2.3亿平方米,这意味着仅仅这10年来储存的土地就够全国房企开发五六年之用。

  以目前业内通常的容积率为3的住宅开发指标来计算,这些土地能提供36亿平方米面积的住宅,以人均30平方米的居住空间计算,这十年闲置的土地面积足够1.2亿人居住,以户均100平方米计算,这些土地可以盖3600万间“广厦”。

  如果以个别企业如万科的数据进行推导,这一数据将进一步增加。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万科地产一直在倡导其别具一格的“万科模式”,即以不囤地、快速滚动开发销售而称雄全国市场,如果按这种说法,万科的销售量占其土地储备量的比值必然大于全国房企的销售量占全国房企土地储备的比值,换言之,万科的销售量占全国房企销售量的比值必然大于万科土地储备量占全国房企土地储备的比值。

  比如在2010年发展计划中,万科表示,预计2010年新开工建筑面积855万平方米,较2009年开工面积增长52.5%。而在2009年底,万科的储备土地建筑面积只有2436万平方米,其新开工量在土地储备总量占比高达三分之一,这在地产界已经十分少见,其开发速度远快于目前盛行“缓慢开发”模式的地产界。

  据万科公布,今年前9个月,万科的销售额达到714亿元。同期,全国房地产销售额高达3.19万亿元,那么今年前三季度万科的市场占有率可以估算为2.28%。由此推导,万科的土地储备最多是全国房企土地储备的2.28%,也就是说,全国房企拥有的储量土地建筑面积至少应为14.3亿平方米。

  即便是以内地上市房企储备的4亿平方米土地来看,考虑到2009年我国房地产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为2.3亿平方米,这些土地足够全国所有房企开发近两年,事实上这部分土地仅仅为内地上市房企所用,从目前内地上市公司的开发速度来看,这一存储量足够内地上市房企开发5、6年,这样就意味着内地上市房企的大部分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囤地是行业生存潜规则?

  日前,一份据称是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交由银监会的“囤地黑名单”在坊间流传。

  该“黑名单”指全国存在1457宗闲置土地。其后,许多土地被证实确实处于闲置中,涉及到了许多地产大腕,诸如和记黄埔、泛海建设、华润置地等。

  这份名单并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但遭到了地产界多位业内人士的质疑,焦点之一就是:航母级企业万科是否在列。

  数据统计显示,一向以“不囤地”的形象示人的万科也难逃囤地之嫌。万科2009年年报指出,万科天津东丽湖项目占地2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高达191万平方米,截至2009年底,该项目尚有14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未开发。

  事实上,该项目早在2004年就已经开始动工。以该项目2010年计划开工11万平方米、竣工9万平方米的速度估算,未来还需要近14年的时间才能开发完毕。

  也就是说,对于这个项目,其绝大部分土地可能长期都会处于闲置状态。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一小块一小块对土地进行分期开发、或者对一个项目中某一地块长期撂荒,这是整个房地产行业储备土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事实上就是造成了土地的闲置,从根本上讲影响了市场供应。而囤地的本质就是导致市场供应减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连以“不囤地”著称的万科都有囤地行为,只能说明行业内囤地现象的确是比较严重。

  其实,相比较其他开发商,万科的情况已属好的,许多房企存在项目整体处于长期闲置的情况。

  《中国经济周刊》在多家公司的半年报中都发现,多个项目一直在开发,如泛海建设旗下的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项目拿地5年多,至今还在进行土地平整;东华实业旗下的北京天鹅湾项目自2005年一直开发至今,仍未全部开发完毕。

  对此,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一位副会长曾指出,土地越来越是稀缺品,拿地越来越难,土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企业囤地也很正常,因为没有土地房地产企业就无法生存。

  据记者了解,上述多家土地储备为零的内地上市房企都面临兼并重组的命运,其中创兴置业、ST兴业等就正在进行重组或处理相关事宜。

  张化东则表示,部分土地闲置源于历史原因,包括毛地(土地权属未做变更、拆迁未完成等状态的土地)出让等。但也有很多开发商囤地实际就是为了坐享土地升值,因为地价房价都飙升太快,如果把土地盖成房子销售了,就无法享受地价房价的升值空间,反之闲置土地有时候收益更大,而采用分期开发变相捂盘、甚至尽量延长开发进度也能起到储备土地的效果,这就是目前开发企业普遍采用的手段。

  难以推进的“限大令”

  其实,土地主管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种变相囤地开发模式的负面效果。

  针对开发商囤地现象,2009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对各类城市商品住宅项目单宗用地规模提出明确上限——小城市(镇)7公顷(1公顷等于1万平方米),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这一通知旨在限制各个地方城市出让单宗住宅用地的规模,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地块限大令”。

  但这一规定甫一出台,就遭到了各种质疑,甚至是遭到市场力量的反击。

  北京市在这一规定出台后立即做出反应,将奥体公园南文化商务园一块近26万平方米的土地切分成了三块面积低于10万平方米的土地,并于去年11月19日开始分别公开出让。

  但令市场颇感意外的是,最终这三块土地还是被中建国际和北京保利兴两家公司的联合体企业一举斩获。

  于是,业内开始质疑“地块限大令”的效果,之后,这一通知开始被各方淡化处理,不少城市出让土地的面积仍然动辄一块地超过100万平方米以上,比如前不久体量达到200多万平方米的南京地王。

  不过有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地块限大令”实际上有较大的作用,因为尽管北京奥体公园南的这三块土地最终被一家竞价单位夺得,但因为是分拆出让,每块地都规定了开工和竣工时间,就可以分别对这些地块进行监管,甚至可以规定三块地同时竣工,从而较大程度上避免了以往开发商采用分期开发变相囤地的方式。

  近期虽然有些省市陆续推出“限大令”(如贵州省),但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项目是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重头戏,如果地块面积太小,大型房企根本毫无兴致,尤其是对于地价较低的二三线城市,地块越大,招商引资才越有筹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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