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华南虎”事件、“林嘉祥猥亵女童”案、“躲猫猫”事件等社会丑闻的披露,一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工具“人肉搜索”一次次勾起了大众的好奇心。其威力之恐怖,足以让各种坏人闻风丧胆,它利用渗透在每个角落的网民力量,铺就一张天罗地网,任何信息基本上难逃人肉搜索的“五指山”。因丑恶行为被曝光而被网民义愤填膺“人肉”出来的人,不是面对网络示威,就是遭受电话轰炸,短信骚扰,往往精神几近崩溃,不得不出面澄清事实表明清白,或者赔礼道歉接受处分。人们对此无不是像古时围观菜市口斩首那样拍手称快,不忘对人肉搜索赞不绝口。
可是,恐怕就连发明人肉搜索的那位同志也万万没想到它能像现在这样“警恶惩奸”。原来人肉搜索首先出现在“猫扑网”的时候,功能相当于我们今天较为熟知的“百度知道”(网络上一种提供互助问答平台的服务)。如今,人肉搜索凭借着机器检索无法比拟的智能优势仍受热捧,再配合其强大的舆论监督能力,无怪乎被奉为至宝。
只可惜再美的玫瑰也带刺,人肉搜索也有伤及无辜的时候,在流言纷飞的当今社会尤甚。只要有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件报道或者一篇措辞稍激烈观点稍偏激的文章作导火线,触及了网友们过度敏感的神经,人肉搜索便群体式爆发,而群体式行为往往是没有理智可言的,正如古时两军交锋,士兵只知道与敌人“不共戴天”,只听从将军的号令,杀便杀,撤便撤,不容许有丝毫自己的想法。一旦发现疑似目标,一些失去理智的网民便急不可耐地加以炮轰,而当真正目标被找到或事件被证实是子虚乌有之时,那些无辜受害的人却又无从诉苦了,要求赔偿不现实,就是想出口气,也总不能针对那些曾炮轰自己的网友再来一次人肉搜索吧?
不妨想象一种更坏的情景:不法分子通过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对某人发动人肉搜索以实现其骚扰、恐吓等目的,受害者无从伸冤反而背上了舆论的沉重压力,而躲在网络伪装背后的不法分子却逍遥法外……人肉搜索于是成了美国人都可以拥有的枪支,让人们随时可以自卫,也使人们随时受到流弹的威胁。
人肉搜索缺乏法律监管已是不争的事实。江苏徐州今年初便明令禁止人肉搜索,然而一刀切的做法遭到九成网友强烈反对,只好声明,不包括对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检举行为,而这正是一片灰色地带,这样的条文能对那些以伸张正义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人起实际的约束作用吗?而近日又曝光河南一民警人肉搜索一名犯罪嫌疑人,引发了一场关于是否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的热议。随着人肉搜索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政府应当防微杜渐,对此问题给予更多重视,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在言论自由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之间尽快找到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