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
昆明市警方原定上周四举行的小学女生“卖淫案”新闻发布会直至7日仍未举行,原因在于事件的“核心部分”仍在调查之中。6日傍晚,记者从刘仕华一家代理律师刘洪明处得知,因为检察院要求给刘氏姐妹再次做“处女膜”检查,刘仕华与检方发生争吵。(6月7日《成都商报》
古人云:“捉贼见脏
事情到了这一步,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啦,也就是说小学生“卖淫案”根本就不存在,完全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刘家认为警方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向上级司法部门申述。于是乎,调查组对警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进行了调查。可是,实际上从4日开始,调查组便到昆明市法医院调查刘氏姐妹在此做“处女膜检查”一事。这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他们的做法就是为了转移视线,浑水摸鱼,掩盖真相,颠倒黑白,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前,昆明市警方证实,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4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再次向媒体通报,通过调查,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女生“卖淫案”中,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引发与当事人的冲突。既然如此,那就按照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就万事大吉啦。我百思不得其解,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为什么还要竹子分叉——节外生枝,非得要求对刘氏姐妹进行处女膜鉴定呢?他们到底意欲何为?
按照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的逻辑来推理,假如刘氏姐妹的处女膜破裂,那她们就是卖淫。呜呼,处女膜是否破裂和卖淫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你们竟然活生生地把这两者捆绑在一起,真是太有才啦,简直让阎王爷佩服得五体投地,无以复加。中国已经有了四大发明,你们的壮举无疑就是第五大发明:不是处女就是妓女?我就纳闷啦,中国到底有多少非处女?警方随便到大街上抓来女孩子、女人就可以认定她们是妓女吗?那还不把上帝气抽风啦?你们这种想法就是典型的有罪推理,是和法制精神背道而驰,南辕北辙的,早就应该扔到垃圾箱里啦。而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还在肆意妄为地做着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情,这真是中国法律的耻辱,是可忍,孰不可忍?
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不是像孙悟空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也有子女,如果那两个孩子是你们的女儿,你们会要求她们去做处女膜鉴定吗?拿人心比自心,放过两个无辜的孩子吧。我衷心地希望昆明市司法部门能够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本案的违法乱纪者,严惩不贷,绝不姑息,杀一儆百,以儆效尤。还两个女孩的清白,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