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警方原定上周四举行的小学女生“卖淫案”新闻发布会直至今日仍未举行,原因在于事件的“核心部分”仍在调查之中。从4日开始,刘仕华一家便暂时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开始接受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等部门的“情况调查”。日前,检察院要求给刘氏姐妹再次做“处女膜”检查。(6月7日《成都商报》)
随着昆明市公安局已经召开过新闻发布会宣告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和“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女生‘卖淫案’中,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倍受关注的“处女卖淫案”转向了警方在本次事件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问题。然而,就在公众满情期待等着有关部门给个说法时,检察机关却又将人们的目光引回到处女鉴定上,这让人质疑,相关部门办理该案时,“处女膜”真的是案件的“核心部分”?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就可知道,处女膜完整与否,并非是确定是否卖淫的关键依据。此前的处女膜检查已让人“大跌眼镜”,也使相关部门颇受指摘,现在调查的重心又回到了这个敏感却又让人沉痛的词汇,给人的感觉是,相关机关不在“处女膜”问题上查出点“问题”是决不罢休的!而我们怀疑的是:设若真的不是处女,有关部门就可将两个女学生定性为“卖淫”了吗?由此给当事人带来的更大心理伤害,谁负责?
不知道相关部门围绕他们所谓的案件“核心部分”会做些什么工作,“情况调查”最终会是什么结果,但笔者担心,当公众的视线被相关部门牵来牵去,连案件重心也飘乎不定时,案子能否客观、公正地审断?法律的尊严和公平能否真正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