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调解消费争议。一位名叫冯秀娟女士于2007年11月在君太百货商场以2570元价格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但经过使用发现有质量问题,按照约定7日内可以前往商家退货。君太百货商场同意退货,但提出要扣除选号费880元以及耳机损失费480元。冯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并坚持要求全额退款。冯女士将对方投诉到西单消协,消协通知双方到场解决。经法官了解,商家在开具购物发票时,在票据背面上及购物小票上填写手机号费880元,且字体非常紧密潦草,不易看清。冯女士表示根本没有注意,只注意发票正面写明的手机费2570元。商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显然商家坚持的主张不合理。法官当场指出发票正面内容已写明手机的费用,按照常理应认定为机子本身及其配件的费用,而商家随意在后面添加内容为不当作法。耳机损害原因已无法查证,冯女士可适当赔偿。经过调解,商家全额退款但扣200元耳机损失费。双方当即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像这样的消费纠纷,今年1至9月,巡回法官共调解消费纠纷241件,调解成功209件,调解率达86.7%。
第四,医疗纠纷快速解决。西城区辖区内有人民医院、北大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医疗单位30多家,每天就诊患者数以万计,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外地患者胡某在北京三博复兴脑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因手术导致植物人的医疗纠纷,致使医患双方矛盾很深。患者家属为讨说法,迟迟不让患者出院,甚至将家中的物品搬到医院,堵住病房出口,给医院的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公安部门介入也无法解决双方纠纷。
患者家属在看到西城区人民法院深化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报道后,与法院联系,希望法官给予调解。由于医院对患者缺乏信任,顾及到患者收款后仍不出院,不愿直接将款交给患者,导致双方又产生新的争议。法官建议医院将钱当作案款存到法院,待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离开医院后,再由患者一方到法院领款,医院当场将款项交给了法院。随后患者联系好救护车,并购买了10时45分的火车票,准备拿完钱马上回老家。由于出院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又出现了误会,导致9时30分医院才通知法官可以付款。考虑到时间紧迫,法院在财务部门的支持下,仅用5分钟便为患者家属办理了领款手续。
西城区人民法院把审判关口前移,从2007年4月份开始医疗纠纷调解至2008年9月末,西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此类医疗纠纷调解17件,全部调解成功,且全部立案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第五,劳务纠纷调处联动机制。2008年4月中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与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推出了西城区劳务纠纷调解机制。劳务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后,受理了一起100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的劳务纠纷。经过协调,调节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拖欠工资交到法院,法院于4月29日下午集中进行了发放。本案共追讨工资8万余元,已全部发放给农民工,解决了农民工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点一线”新机制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改变了“穷人打不起官司”的状况,同时也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工作压力,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官“大檐帽两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形象。同时,该机制程序设置简单,投入人力物力小,但是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