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一线”化解纠纷在诉前 程序简单不花钱
据了解,“四点一线”新机制是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四点一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四点”就是,“巡回法庭进社区”、“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包括交通事故调解、劳务纠纷调解)、“行业法院共调解”(包括消费争议调处、医患纠纷调解)四项举措为重点内容。“一线”即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这一新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在法官的主持、指导之下,由法院或有关部门组织,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是一种诉讼之前的调解机制,不但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简单,高效快捷的权利救济方式,也提高了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负责人王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正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程序:一是当事人要有书面的起诉书,并准备主要证据复印件,到法院的立案庭进行起诉;二是法官在7天内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立案;三是由立案庭将案件基本材料移交审判庭;四是审判庭通知对方当事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五、对方当事人有15天答辩期,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算;六是答辩期过后,审判庭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代理人;七是进行庭审,包括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八是合议阶段,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决定最终判决结果;九是宣判阶段,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宣判。这九项诉讼程序不但繁琐复杂,而且一般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3至6个月。
王珊说,相比之下,“四点一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就非常简单了。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都是通过电话进行申请的;其次由法官联系对方当事人,核实纠纷基本情况,征询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并安排调解时间;再次由一名法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可以现场结清的,当场就可以履行,不能现场结清的,可以由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申请法院执行的依据,而且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一般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纠纷,从受理申请,到履行给付义务,不超过一周的时间,即使包含通知对方当事人和安排调解的时间,最长的也不超过半个月。
不仅程序大大简化,最关键的是“四点一线”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不收取任何费用,从根本上改变了“穷人打不起官司”的现状。王珊说,当事人起诉要缴纳诉讼费,比如要求2万元的赔偿,要缴纳300元的诉讼费。另外,诉讼程序需要当事人至少来3次法院,起诉、开庭、宣判,这期间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也是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四点一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只需要调解时来1次法院,节省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四点一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一年多以来,成效明显,当事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种化解矛盾的方式简单快捷,方便有效。
“四点一线”新机制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四点一线”新机制将大量案情简单、争议相对较小的纠纷分流出去,缓解了工作压力,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果。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例,2007年1至3季度,西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433件,而2008年1至3季度,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55件,减少了78件,同比降低18%。
第一, 巡回法官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2007年底,巡回法官通过在街道开示范庭的形式,现场调解解决了一起积怨长达30年的邻里纠纷。原被告两家因共用一条过道引发纠纷,再加上双方本来就因为分房不合理而心怀芥蒂,矛盾愈演愈烈,经常发生争斗,曾不下二十次拨打110,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效。同时,两家的矛盾也使得该地区对临街房屋的整体整治工作无法开展。巡回法官参与调解后,突破惯常思维提出由房管所支持双方更换房屋承租,并对院内过道进行合理分割改造,使得双方可以独立通过互不妨碍。经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僵局开始打破。为了教育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促进社区和谐,巡回法官选择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日,在该街道办事处公开进行调解,双方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多年的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第二,建立交通事故调处快速通道。2007年11月4日上午,在西直门外大街,出租汽车司机彭某驾驶的出租汽车在机动车道内停车,车内乘客下车开门时,车门撞到骑电动自行车的邵女士,邵女士左手受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碰撞发生在机动车道内,交通部门认定邵女士负主要责任,司机彭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经交通支队两次调解,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邵女士的损失共8万多元,要求对方赔偿5万多元。出租车公司表示,自己为次要责任,只同意赔偿3万元。巡回法官当场耐心调解,向双方讲明现行交通法规及责任的划分,同时也考虑保险的情况,指出双方的利益所在,让双方回去冷静思考。经过法官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出租车公司赔偿邵女士共计43000元。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为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第二天便执行完毕。
这一交通事故调处快速通道工作于2007年5月底启动,截至到2008年9月末,交通事故调处快速通道共受理申请80件,调解成功41件,调解率达51.3%,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