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哈尔滨市今年8月份开始施行 “公园禁狗令”,将在公园内遛狗等行为列为“违法行为”,办法的出台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该不该禁”、“该怎么禁”……近两个月来争议声、质疑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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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狗令”初见成效,遛狗者明显减少
“为加强城市公园管理,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自今年8月1日起,哈尔滨市开始施行《哈尔滨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办法》的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九款“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园”的规定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也因此该管理办法被百姓称为“公园禁狗令”。
记者通过从相关部门和对一些公园的实地走访了解到,“公园禁狗令”出台后,到公园遛狗者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不和谐”声音。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办园林风景管理处负责全市公园管理,处长孙新园说,《公园管理办法》出台后,通过设置“禁狗”的警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劝导、说服,到各大公园遛狗的群众大为减少,公园环境明显改善。
在哈尔滨香坊公园里,几名正在晨练的中老年人都为“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园”的规定拍手叫好。张松年老大爷认为,公园是公共场所,不能因为个人的爱好而影响到他人的休息和活动。

为了保持商场内卫生及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济南市一家商场在入口处挂起了“禁止宠物入内”的警示牌,提醒市民不要携带宠物狗进入商场。
前两天刚刚被狗咬过的严广才先生也表示,无论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都是有凶性的,在公园里一旦凶性发作,就可能对人们造成伤害。同样在公园里练习轮滑的孩子们也深感“禁狗令”的好处。他们说,以前玩轮滑时,经常有狗追逐、吠叫,也有人为了躲避宠物狗而受伤;这些天,他们很少受到犬类的骚扰,活动也更加自由。
虽然“禁狗令”初见成效,但记者还是发现了一些人带着爱犬遛进了公园。在松花江畔的斯大林公园,一条体长1米左右的大型犬跟着主人坐在江堤护栏上纳凉,不少游人只能对那块区域“敬而远之”。而在“古梨园”公园,几位老人指着地上的狗粪告诉记者,遛狗的人都是早上5、6点钟就进园,那时候公园的管理人员还没有上班。
“距离有了,美没了”?
一位公园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公园禁狗令”出台之前曾深入社区征求意见,搞过问卷调查,大多数群众都支持这项政策。尽管也有少数养狗群众表示反对,但一项政策的出台有杂音是难免的,在取舍中首先要考虑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在众多群众为“公园禁狗令”喝彩的同时,部分养狗的市民却对禁令表示出不满,他们认为这样的禁令太过“一刀切”,不够人性化。
经常到“靖宇公园”遛狗的莫建华老人告诉记者,他遛狗时都要给狗拴上狗链,狗的排泄物他也会及时清理,像这样的“文明遛狗”也要“禁”吗?如果人流相对较少的公园都不让遛狗,居民区和大街上就更不能遛了,那狗就只能呆在家里,这对和人类相处已经数千年的动物来说,太“残忍”了,毕竟狗的天性就是活泼好动。
有20多年养狗经历的孟女士也对该禁令颇有微词。她认为,规范遛狗者的行为规则,比简单的“禁止公园遛狗”更重要,如果不彻底改变人们的遛狗习惯,只是将狗挡在公园门外,不过是把问题推了出去,不能解决人与狗之间的矛盾;而且这样“强硬”的“禁止”,让人很不舒服,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
一些市民反映,都说人与动物要和谐相处,“禁狗令”一出台,人和动物的距离有了,但美却没了,为什么不能参照国外的经验,设置一些专门的遛狗区,采取“疏”而非“堵”的办法?
“公园禁狗令”,“令行禁难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公园禁狗令”已施行近两个月,但“令行禁未止”,公园遛狗现象仍时有发生,而相关部门对此的处罚措施仍处于空白状态。该法令面临着“威信扫地”的尴尬。
按《哈尔滨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市属公园的管理”:“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属公园的管理”:而处罚则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这就造成了公园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而有执法权的城管政执法部门又不可能时时盯着公园的情况,致使“禁狗令”成了一纸空文。
记者在负责接待案件举报的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和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督察处了解到,自《哈尔滨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还没有接到过关于公园遛狗的相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