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丰富海岛资源的浙江,无疑是无人岛开发方面进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其中,辖区的舟山是全国唯一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划。据了解,浙江省共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3061个,其中无居民海岛2886个,主要分布在舟山、宁波、台州、温州等地。
做岛主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浪漫梦想,但无人岛的保护与开发一直处于两难境地。2007年7月,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暂停了无人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近日,浙江省内多家媒体刊登“温州398个无人岛招募岛主”的文章,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无人岛主”的热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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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预申请只是调研工作 个人岛主梦尚需时日
今年8月初,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名称管理工作会议在台州玉环召开,浙江省民政厅宣布,用两个多月时间,对浙江辖区内无居民海岛进行命名标准化管理。
给无居民海岛命名只是第一步。此前,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曾向有关媒体透露,浙江省内省级、沿海市和重点县(市)三级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都将在今年完成并上报省政府,作为今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的依据。
目前,温州市已经完成了对所辖无人岛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初步完成了《温州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如果新规划的一旦出台,无疑将使温州的无人岛开发、利用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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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有地方媒体报道:温州398个无人岛找“岛主”,本月底可预申请,“产权”可达50年。新闻刊发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多方关注。但随后,温州市有关部门却申明,无人岛预申请不是为找“岛主”,所谓的预申请实际上是在完善编制新规划。
据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解释是,规划过程中向社会各界征询无人岛开发项目和建议,其主要目的是想了解社会各界对于无人岛的主要开发意向,预申请暂时只是想从各类方案中更好地了解无人岛的功能,相当于一个调研。
看来,个人和单位想要当“岛主”尚需时日。据了解,目前温州市对无居民岛屿使用费的评估还正在进行中,只有等待《温州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部完成,才能知道那些无人岛适合个人商业开发利用,因为并不是398个无人岛都适合个人开发利用。
无人岛开发保护一波三折 岛主梦的崎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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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是海陆兼备的海上国土,沿海地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现象曾经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沿海农村擅自将无居民海岛出租给企业和个人进行开发,严重影响了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生态环境。
2003年7月1日,国家发布实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项法规,第一次明确提出无人岛归国家所有,允许个人或机构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开发利用无人岛,租用期最长为50年。这为人们的“岛主梦”提供了一个实现的基础。
2004年7月28日,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允许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无人海岛。这部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管理条例是中国首个无人海岛地方性法规。
一时间做金庸笔下的“桃花岛主”又风生水起,原来与世隔绝的无居民海岛,逐渐跟人“亲近”起来。2004年3月,28岁的陈晓娴承包了温州洞头县附近海域的最大无人岛——竹屿孤岛,租期为5年,被称为温州第一女岛主。但是申请成为“岛主”依然是件不容易的事,无人岛商业化开发更是引起众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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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盲目开发“无人岛”,2005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规定沿海各市、县(市、区)对已经审批的开发项目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开发的项目进行登记和清理,对浙江省内无人岛开发计划喊停。2007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布暂停审批无居民海岛开发项目,宁波出台的无人岛地方性法规也因此被冻结。
政府部门对无人海岛开发保护的严谨态度,是值得赞赏的。但对于那些想把无人岛打造成“桃花岛”“伊甸园”的未来岛主们来说,随都没有预料到岛主梦会变化得如此之快。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有关部门已在着手尽快制订出台相关的无人岛保护措施和条例,但何时才能对无人岛开发重新开闸目前并没有确切消息。
诱惑在哪里?开发无人岛不能凭一时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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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买卖无居民海岛,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只是无居民海岛的开发权和使用权,无人岛的产权始终归国家所有。既然没有产权,为何依然让那么多投资者趋之若鹜?其背后的诱惑是什么呢?难道最长50年的租用期是另又一场“包产到户”的海岛个人承包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