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人肉搜索”能不能够成对相关当事人隐私的侵犯,法学博士后李建伟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要还是看公布的信息属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而这个界限其实很难界定”,李建伟说,“只要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一般都不属于违法”。
道德准绳能否约束“搜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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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很多时候是一种无奈。许多明显违背社会道德的事件,但未必违法违规,很难得到惩戒,于是网友就利用互联网的特性,自发进行“侦破”,目的还是希望用社会道德评判来约束不道德行为。
比如虐猫事件,如果不是网友参与“搜索”,社会对虐待动物的认识度不会如此之高。但是,北京的女学生因为一句话就遭遇了人肉搜索并被恶搞,已经严重伤害了这位中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似乎是不该出现的局面,可见“人肉搜索”强大的力量背后还是会有一些失控、过火的局面出现。
“‘人肉搜索’是互联网发展的趋势,从某种角度说是不可避免的”,复旦大学历史学教授顾晓明说,“它好的一面当然不必说了,对于它不好的一面,我们首先需要的是研究它,把它作为一种新的文化来研究,而不是凡事‘一刀切’。对于新技术背后违法的可能性,可以通过监管、立法来打击、处理,要把它的违法性和自身合理性区分开来。对于‘人肉搜索’,一方面不要出现“滞留”,另一方面也不应丧失了发展的机遇,毕竟它还是一种可利用的社会资源”。顾晓明老师说。
“其实我们可以考虑从技术上来区分各种网络行为,使那些最容易发生权利侵犯的、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干扰的或者一些明显会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网络行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去辨认。另外,网络也应该加快自身的法律进程。互联网应该有一些法律准绳,法律也要对网络的一些行为有一些区分,某些时候要进行一些干预,让大家知道在网上还是有可能违法的,这样或许可以使“人肉搜索”的负面作用少一些”。社会学教授于海说。
对此,法学博士后李建伟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一个人的某些信息可以让身边的朋友知道,那就不属于隐私,而且互联网这种方式也很难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这种发布和传播行为。因此,“人肉搜索”更多的是道德领域的问题,对于其不利的一面,更多的是需要道德机制而不是法律机制来约束。
上海社科院网络研究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说,互联网改变了生活方式,同时也在潜移默化改变一些社会规范,但必须承认,互联网使用也应有道德底线,“网络暴力”方式只会毁坏我国的互联网环境,但怎样正确引导网民用好互联网,是一个很大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