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肯定的回答,鳄鱼属于国家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不少品种还是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是国际性重要保护物种。“有关鳄类动物的驯养、繁殖、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都必须严格遵守CITES(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允许非法驯养繁殖和走私鳄类动物及其产品。”
以前,凡是鳄鱼,都是严禁屠杀食用的。那么非野生鳄鱼,是否可以正常买卖?
2003年,国家林业局对54种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实施解禁,鳄鱼也包括在内。换句话说,自2003年开始,鳄鱼——特指人工驯养繁殖的鳄鱼,可以有条件的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人们可以食用了。
放开的同时,管理的程序也更加严格。饲养需要审批、买卖屠杀同样需要审批。
驯养繁殖鳄鱼必须事先申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买卖的饭店,同样要提前向林业部门申请。产品上必须要贴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
不仅如此,对品种也有严格限制,允许进行商业性经营驯养繁殖的鳄鱼品种有湾鳄、暹罗鳄、尼罗鳄三种,在饭店中吃到的鳄鱼不应该超出这三种。
全省审批的饲养基地约10家
鳄鱼肉在杭州还是吃个稀奇
不过,鳄鱼在浙江范围的饲养和食用总量都不大。
在杭州的饭店中,经营鳄鱼肉需要报杭州市林水局批准,2003年至今,全市审批的不超过10家。而且每一次审批是有一定有效期的,并不是说这次批了,就一直可以卖下去。鳄鱼肉的来源很广,省内的有萧山、湖州、温州,省外的也有从广州进货的。
杭州市餐饮旅店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也证实,目前杭州经营鳄鱼肉的饭店很少很少,因为吃的人也少。
位于环城北路上的杭州某酒家也曾在过年时销售过鳄鱼肉。“很多客人只是出于好奇,而且浙江这边对鳄鱼肉本来就不了解,偶尔有人会尝尝鲜。”
吃的人少,养的也不多。来自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的统计,全省范围经过审批的鳄鱼饲养基地,总数也不过在10家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