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一乒说,人肉搜索的发动者、参与者亦或是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都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但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来说,他们的特殊身份使他们必须将部分隐私权交给公众,包括他的财产情况、婚姻情况、消费情况等一切有可能对公众造成影响的信息。网民此次公开周久耕的消费情况以及其亲属所从事职业等情况,并没有侵犯周久耕的隐私权,我国虽然在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细化的规定,但在法理上也是认可这一点的。
如今,透明开放的网络给反腐提供了比以往更畅通的监督渠道,网民在论坛、网站发帖、发视频、图片都有可能造成轰炸式的效果。但网络反腐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如果不加理性的夸大其作用,良好的愿望可能走向反面。只有当网民学会依法依规如实举报,人肉搜索才不致于变成人人自危的网络暴力,才能与传统媒体以及监督机构形成良性互动。
记者采访法律专家,他们普遍建议,民意应当与纪检监督对接。刘一乒说,首先网民通过获得的一些信息,向公众发布。事件所涉及的部门、相关的纪检监督部门,如果觉得这是一个有价值、有必要加以回应的信息,就可以调查追究。人肉搜索可以提供某些背景的信息,但仍需要纪检监督部门进一步的调查分析,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来调查。在这个深层次矛盾的凸显期,民众对官员有很多期待,如廉洁行政、有能力有作为。同时通过互联网对他们进行监督也是基于这样一种心态来展开的。同时,能够激起民众普遍情感如愤怒、同情等事件也常常引起舆论激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