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猝死公安局,死者母亲从遗像前走过。
曾经听过一个笑话,讲美国、德国和中国的警察,比赛在森林里捉兔子。比赛一开始,美国警察就开始包围森林并喊话,德国警察开始研究抓兔子的详细计划。中国警察直接冲到森林里,不一会提了头被打的鼻青眼肿的熊出来。那熊不断在告饶:“你们别打了,我都认了,我是兔子。”
刚听到这故事时,很好笑。最近发生的高中生在接受审讯时猝死的事件,让我又想到了这个故事。仔细看完媒体的报道,我却笑不出来。编这个故事的人很有幽默感,但当在现实里看到这个故事的原型时,我才体会到这幽默背后深沉的悲哀。
仅这一个月内,经媒体报道的“警察故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了。而未经媒体披露的、情节没有这么恶劣的、后果没有这么严重的、社会影响没有这么大的,又发生了多少呢?
我要说此次不幸死亡的徐梗荣和前不久离奇死亡的李荞明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的事情经过媒体在社会上传播了开来,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至少可以死得明白,可以讨回一个“公道”。
但其余的受害者呢?我们还要期待偶尔出现的“包青天”来替自己洗刷冤屈,然后感恩戴德?还是把媒体当作救苦救难的观世音,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抑或两条路都不通,就只好怪自己命不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不久之前荒谬的躲猫猫事件,个人最基本的生命权利受到了近乎可笑地践踏,少数执法人员几乎把群众当成傻瓜来愚弄,已经让很多人开始质疑现行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查院一个严打牢头狱霸的决定,也许是治标不治本,但确实安抚了人心,也让这种质疑逐渐平息。
现在又出了高中生猝死的事件,当地政府同样已经安抚好了死者的家属,对事件的调查和相关责任人的严查也已经重新开始。以政府所掌握的资源,别说平息这一两起事件,就算平息一百起,一千起,都没任何问题。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两件事情都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如果严苛一点来说的话,人命关天,事后的任何补偿和公道,与一个逝去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更何况这些补偿和公道,还是当事者的家人、媒体和公众努力争取后才得到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生命的代价,没有媒体的揭露,没有公众的声讨,还会有这样的结局吗?
有关部门应该反思,为何这样的事情,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而对检察制度中不合理部分的质疑,也应该被再次提起并讨论。如果不能从根本原因上加以治理,避免类似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那对普通的个体而言,下一个遭殃的人是谁呢?这个人,还会有这种不幸中的幸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