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樊哙则是五人中唯一的白丁,靠屠狗为生,因为是刘邦的连襟,在沛县的那一帮街头混混中小有名气。可见,除了屠狗的樊哙之外,数刘邦资历最浅,挑头造反本不会有他的份,史书上说,“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也就是说,那些有头有脸的干部都怕做“出头鸟”,都在乎身家性命,于是,“尽让刘季”。
于此,我们知道刘邦受到众人拥戴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他的天纵英明,也不在于他长得像皇帝,更不是附会在他身上的种种灵异,而是因为他本就是个死有余辜的负案在逃犯,就是亡命之徒。刘邦当然明白自己的分量,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话:“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一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此大事,愿更相推择可者。”(语见《史记·高祖本纪》。)刘邦在推辞的话中,也特别强调说,自己“非敢自爱”,并非惜命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