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上看,轻装备较为充足,估计达到编制的80%以上,但在重装备方面,如把山野榴及战防炮分给各部队,则每师(旅)仅有战防炮及步兵炮4-6门,山炮3-4门,如不把各独立炮兵部队算入,则各整编师(军)有野炮及榴弹炮8门左右,大大低于编制。
而实际情况则大为不同,一部分没有后台的杂牌军装备很差,使用土制枪械,如在襄樊战役中,除了104旅有4门重迫击炮外,川军163、164两旅最重的武器是82迫击炮,有的杂牌部队一个整编师(军)只有1个山炮营,还有一些重建的部队只有轻装备,但多数部队的轻武器供应是较充足的,重装备则有一定的短缺,而少数较有背景的部队则装备不缺,甚至超过规定。
如整编11师、原虽名义为全美械装备,但如上所述,为美日装备混装,由于陈诚为参谋总长,在他的大力补充下,到双堆集战役时,除步机枪全为国械外,18军己为全部美式武器装备,已无日械与国械装备了;而且达到团有迫击炮8门与战防炮6门,营有8挺重机枪与4具火箭筒,连有六零炮6门与12挺轻机枪之水平。
再如5军,则每师除山炮营外,尚有1个重迫击炮连,团战防炮连有6门战防炮。而当时的其他美械部队的编制只能达到团有迫击炮4门与战防炮4门,营有6挺重机枪与2具火箭筒,连有六零炮6门,班有1挺轻机枪与2支冲锋枪的水平,而且夹杂有不少日械与国械装备。
而据统计,在1946年7月-1948年7月的两年时间中,解放军总共缴获步枪九十万余支,机枪六万四千余挺,迫击炮八千余门,步兵炮五千余门,山炮、榴弹炮、加农炮一千一百余门。此时,由于武器装备的大量缴获使解放军的装备得到极大改善,已与国民革党军的水平相接近了,如东北野战军各纵队一个连有9挺轻机枪与9个掷弹筒,华东野战军的三纵八师有9门山炮和6门战防炮。
大体上、如不算被歼后重建,国民党在三大战役前共计有美械及全美械装备部队106个师(旅),交警部队18个总队又4个教导总队;20个保安团。到三大战役后,国民革命军这才出现了装备消耗殆尽,捉襟见肘的困境,此时,除了部分未被歼与有背景的部队装备较为齐全外,有不少部队只有轻装备甚至几个人一支枪。这时的解放军不但在士气与人数上压倒了国民党军,而且在武器装备上也超过了它。不过、任何一个政权在近半年的时间内损失了二百多万军队,都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国民党的军工生产情况
对于国民党的军工生产情况,我只能说:国民党没有把其军工生产放在优先地位,之所以这样说,是根据国民党军工方面的档案得到的结论。
根据国民党方面的档案,在抗战时期,国民党方面的主要弹药装备的最高年产量为:步枪139200支,机枪20400挺,82迫击炮2520门,79步枪子弹252000000发(由此可见,所谓的抗美援朝头两年用了1.2亿发杂牌子弹的说法是何等可笑了),山野炮弹780000发,82迫击炮弹2140000发,手榴弹5100000枚,60炮可月产350门,60炮弹月产10万发,而到了内战时期的1948年上半年,可月产中正式步枪13000支,轻机枪1000-1200挺,重机枪500挺,82迫击炮250-300门,60炮700门左右,步机枪子弹2500万发,82迫击炮弹10万发左右,60迫击炮弹12万发左右,大致上,如果考虑到国民党接受了沈阳等在日军统治下的兵工厂之因素,除了60炮等少数装备弹药外,其军工生产能力并未有发展,甚至有所退步,事实上,国民党对兵工事业,除了在1946年花几百万美元购入了一些机械设备,并设立了1个子弹厂与1个战车修理厂外,并未有大的扩展,直到1948年,因为战争消耗太大,国民党投资40万亿元,扩充设备,要求下半年生产应达到,装甲车40辆,各种迫击炮3558门,山炮12门,轻重机枪4500挺,火箭炮20门,榴弹炮72门,冲锋枪5915支,步枪6.655万支,榴弹筒1.2万具,火焰喷射器250具,枪弹6046万发,迫击炮弹73.35万发,炮弹15.5223万发,火箭弹4000发,枪榴弹4万颗,手榴弹195.05万颗,但为时已晚。
作为对比,我们可举出两个例子:
1、在抗美援朝的二年零九个月中,中国各兵工厂生产各种枪械60余万支,子弹15万亿发,各种火炮9万余门(内无后座力炮2.36万门),火箭筒7000余具,炮弹(含火箭弹)1400余万发,手榴弹2300万余枚,炸药6000吨以上。
2、阎锡山在抗战胜利后,收回太原兵工厂,分为西北育才机械厂,西北机车厂,西北修造厂,晋兴机械厂等14个工厂,当时由于战争破坏及日寇掠夺,各厂均残破不堪,且太原四周均为解放区,阎除了少量购入特种合金钢及精密设备外,没有任何外援,但阎大力发展军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制造了2000多台机械设备,为原有机械设备的数倍,如西北修造厂,日本投降时仅有机械设备78台,到1948年9月增至600多台,西北机车厂由157台增加到5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