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双方代表举行第二次会议。焦点是解放军渡江问题,是采用战斗渡江,还是和平渡江。为了保证协议签字以后有效实施,解放军必须渡江接收。在长江下游扬中、江阴2县,和中游的繁昌、南陵、铜陵、青阳、石埭、贵池、东流、至德8县,由解放军和平渡江,接管这10个县的地区。这样,可以使得长江以南在国民党政府管辖下的要想率部叛乱破坏协定的部队,不能不有所顾虑。如果还是称兵作乱的,我军就以力量协同南京国民政府所管辖愿意和平的部队一起讨平它。在南京国民政府所管辖的部队,如果有不同意和破坏这个协定称兵作乱的,人民解放军就不能受约束在这10个县份之内,解放军愿意与南京国民政府管辖下接受和平协定的部队一同讨平它。
双方对《国内和平协定》达成共识后,张治中问周恩来:“如果我们带回协定,南京不能签字,中共就预定4月20日渡江,是不是?”
周恩来回答:“是的。你们代表团派人把这个最后文件带到南京去请示,如果来电报说可以签字,当然渡江的日期和办法是可以商量的。”
和谈期间,人民解放军已集结于长江以北待命,渡江战役总前委曾数次请示中央军委渡江时间,毛泽东耐心电告部队:“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有进展,可能签订一个全面和平协定。如果和平协定能够签订,则原先准备的战斗渡江,就可以改变为和平渡江。”毛泽东还说:“孙子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如果我们能够和平过江,可以避免许多牺牲。这些年,我们的牺牲已经不小了。”
然而,这个国共双方代表共同争得的和平大好时机,却被蒋介石白白断送了。
4月16日,国民党代表团推举黄绍竑携和谈协定文件回南京。第二天李宗仁、何应钦派张群乘专机前往溪口,面见蒋介石。蒋介石一见协定文件就拍案大怒,不接受这个文件。1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在国防部会议厅召开会议,到会一些人听到蒋介石不接受文件,也反对签字。最后,何应钦宣布,不接受和平协定条款。
4月20日,解放军中突击集团率先渡江,并迅速突破安庆、芜湖间国民党防线。21日,毛泽东、朱德下令:“向全国进军!”当晚,解放军东、西渡江集团以排山倒海之势全线攻破国民党军长江防线。23日,解放军占领南京,摧毁了统治22年的蒋家王朝。新中国的朝阳已展露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