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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清忆中国核潜艇发展:下水后10年才投入训练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4-06-01 01:27:10

  二

  核潜艇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兼有“两弹”和“两核”的尖端技术,又有水下操作的重大技术难关,研制生产单位涉及几百个研究所和工厂,组织管理涉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二十几个部门。

  为此,我们提出分两步走:第一步先攻克核动力难关,造出攻击型核潜艇;第二步再突破导弹应用于潜艇水下发射的难关,造出导弹核潜艇。两个技术关键,分开攻关。为抓任务和组织协调,我们前前后后开了十几次会,签发二十几份文电,工作才逐步展开。

  核潜艇工程上马后,先是以六机部为主,与二机部共同负责,海军和一、四机部参加,并成立核潜艇工程联合办公室,归属六机部,由我负责。

  1967年3月,中央军委确定,核潜艇工程改由国防科委领导,会同国防工办负责抓总。此时,我已调到国防科委,这项工程仍由我分管。后来我离开科委到海军工作,核潜艇工程办公室又转属海军。

  “文革”中,由于工厂、科研单位陷于混乱,核潜艇的研制工作面临中断的危险。有的厂、所领导就来北京要求工程办公室派人去解雉。开始还能派人去,以后多了,也应付不过来。有的同志建议以中央军委名义发乒个专门文件,但有的同志怕这样被误解为“以生产压革命”。我和大家反复研究后,决定向聂帅提出建议,以中央军委名义发一个关于核潜艇工程特别公函,强调核潜艇工程是毛主席亲自批准的,对国防建设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冲击生产研究现场,不准以任何借口停工、停产,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967年8月,中央军委发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特别公函》。当时各有关部、院主管核潜艇工程的同志以《特别公函》为依据,确实排除了不少干扰,保证了科研任务不致中断。

  1968年11月,鱼雷核潜艇开工建造,1970年12月下水,开始了码头安装设备工作。

  1971年5月31日,核潜艇首航。我主持了领导小组会议。会后,我考察了一些地区,为核潜艇的试航、驻泊技术和阵地设施做准备工作,之后以海军首长名义报请周总理批准,在8月23日至9月6日进行了预试,结果表明可以进行试验。1972年7月,海军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门讨论鱼雷核潜艇和导弹驱逐舰等新型舰艇的定型与后续投产问题。我列席了会议并发言。

  1974年8月1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将第一艘鱼雷核潜艇命名为“长征一号”,正式编入海军战斗序列,并举行了庄严的军旗授予仪式。从此,人民海军进入了拥有核潜艇的新阶段。

作者: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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