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51年2月,中共中央中南局作出《关于批准华南分局开除陈光党籍的决议》,决议指出:“陈光是一个历史较长的共产党员和人民解放军中的一个高级指挥员。他在早年的革命斗争中,对党对人民曾经有过一些贡献。但到后来,由于他自高自大,不求进步,背上了老资格、功臣这个沉重的包袱,使他头脑昏迷起来,在党内党外胡作妄为,目空一切,并从而发展到长期不接受党的领导,对党闹独立性。”
1949年,共产党取得了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毛泽东意识到:夺取全国的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路更长,更艰苦。从西柏坡进北平的时候,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今天进京赶考去,我们决不当李自成!”在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也曾向全党发出警告:“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进入城市之后,党对各级干部严格要求,严肃执行党纪国法,以清正廉洁的作风赢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
提起这些,大家会想起建国初期枪决贪污犯张子善、刘青山的大案。这是对党内少数干部滋生腐化的严厉惩戒。但还有两起更大的纪检案件鲜为人知,这就是1951年2月开除原广州警备区司令员陈光党籍和1950年3月枪决原华北军区政治部画报社主任沙飞的案件。